今年我委共承办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11件,内容涉及今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信用体系、黄河滩区迁建、收费标准及办法等方面。经过全委上下共同努力,目前17个提案已全部办结,实现了答复率、反馈率和满意率三个100%的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办理工作制度化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代表及委员提案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各界的呼声,既是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表现,也是发展改革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做到为群众服务的需要。因此,我委始终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承办科室具体做,并坚持做到“五定”、“三结合”。“五定”,即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责任目标、定办理时限;“三结合”,即将办理工作同改进和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相结合,同转变机关作风和提高办事效率相结合,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相结合,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保证了办理进度和质量。
二、加强流程控制,推动办理工作规范化
在办理工作中,我委认真学习《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严格遵循交办、办理、审查、答复、总结等规定程序,做到态度认真,程序规范。一是抓好提案落实。接到承办任务后,委办公室及时对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行登记,按照办文规程,经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承办科室具体落实。二是做好办前调研。每一份建议和提案都凝聚着代表及委员的心血和智慧。因此,我们要求承办科室必须在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办好、办实、办到位。三是注重沟通联络。沟通是办理建议及提案的关键环节。我们要求承办人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沟通”,即办理前,充分了解代表和委员的意图;办理中,及时向代表和委员通报工作进展;办理结束、复函后,认真听取和征求意见建议。四是规范办理答复。在承办科室拟出答复意见初稿并反复修改完善后,交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审签,最后由办公室统一格式出文。通过规范办理程序,力求达到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办理工作实效化
对由我委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我委主动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办理;对由其他市直部门牵头,我委配合的提案,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力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得到全面落实,真正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办理工作常态化
我委始终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优化服务强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委办公室对各承办科室在办理进度、办理质量、办理程序等环节上加强调度和指导,并强化跟踪督查,确保高质高效办理。
我委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虽然实现了程序规范、制度健全、质量提高等目标,但是受管理权限和一些客观条件制约,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如续办续复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建议和提案办理完毕后跟踪回访还不够到位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加大落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让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