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发展迎来“政策红包”。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召开,部署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会议指出,要加大财税等支持力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汇集各方力量,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在我国具有重要的经济地位,对我国战略发展全局具有重大意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月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的经济总量占全国的46.9%,在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不断显现。
财税政策是推进事关国家发展全局重大战略实施的有效工具,不论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还是推动绿色转型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都离不开有力的财税政策支持。
相关政策措施密集出台
据了解,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财税支持措施主要有4项:一是支持沿江省市生态保护;二是支持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促进绿色发展;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新旧动能加快转换;四是推动开放平台建设。
有专家指出,4项措施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主要切入点;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是关键抓手;绿色发展是主要动力;推动开放平台建设、提升开放水平是重要目标。
4项财税支持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当地的可支配财力,解决正外部性的成本分担问题,有利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有利于降低地方对要素驱动以及过度开发破坏环境发展经济的依赖性,引导各地走创新驱动和绿色驱动道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
事实上,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例如2020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城镇、适应水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要求的污水处理收费长效机制。
2021年5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四部门联合印发《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2022年,长江干流初步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4年,长江主要一级支流初步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5年,长江全流域建立起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体系。
根据《方案》,中央财政将支持引导长江19省进一步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每年从水污染防治资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作为引导和奖励资金,奖励资金重点支持干流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兼顾对重要支流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支持。
高质量发展步伐不断加快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召开座谈会,绘就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宏伟蓝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步伐不断加快。
对于如何进一步发挥财税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作用,有专家指出,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运用积极财政政策加快补齐经济带沿线的公共服务功能短板;二是在有效落实现有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运用税费、贴息、基金等方式引导传统产业升级和优势产业做强,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和发展方式转变。
财政部为推动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针对长江经济带沿江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绿色交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项目先后设立了中央基建投资预算。
2020年7月,国家绿色基金成立,注册资本为885亿元。其中,财政部既是发起单位之一,也是该基金第一大股东,认缴100亿元,持股11.30%;长江经济带沿线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共11个省份的财政部门合计认缴186亿元。目前,国家绿色基金已储备各类项目80个左右,主要集中在参与投资的长江经济带沿线11个省份。
据证券公司按行业惯例测算,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有望撬动约近4000亿元社会资本投向生态环保领域。
2021年7月,国家开发银行面向全球发行了100亿元“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题绿色金融债券。债券所募资金将用于向长江经济带的节能环保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相关项目提供贷款,年可节约标准煤1.1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32万吨,减排氮氧化物30.73吨,减排可吸入颗粒物(PM10)0.58吨。此外,截至2020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已经向长江大保护及绿色发展领域提供精准信贷支持8323亿元。
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长江经济带的高质量发展成效进一步显现。上半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地区生产总值达24.88万亿元,同比上升14%,经济总量占全国的46.9%。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