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第二批次在校求职
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
按照《关于落实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号)要求,我市今年上半年开展了第一批次在校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为全面落实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实现困难毕业生应享尽享,我局将于9月1日启动2022届毕业生第二批次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时间
9月1日起,各学校启动2022届毕业生第二批次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指导学生按文件要求,通过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各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展补贴申请工作。申请人登陆“重庆就业网”(http://ggfw.rlsbj.cq.gov.cn/cqjy/)或“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填报《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重庆市户籍学生的家庭成员为低保、残疾、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需上传户口本复印件。本人享受,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特困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市外户籍低保家庭学生需上传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年一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或《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市外户籍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需上传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和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
市外脱贫户家庭学生需上传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信息截图。
市外户籍特困人员学生需上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市外户籍残疾学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需上传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可由学校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
(二)初审。补贴申请通道关闭后,各学校登陆“重庆就业网”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系统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三)审核。我局会同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残联对市内户籍学生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学校对国家助学贷款及市外户籍学生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要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保护好受助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公示无异议后,各学校通过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系统导出《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和《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经费审批表》,将纸质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四)发放。市财政局按年初预算下达市人力社保局资金预算指标,市人力社保局对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各学校。各学校在收到补贴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
三、提交资料
系统关闭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请各学校按规定做好审核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校需将申请花名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经费审批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2021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
四、相关要求
各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宣传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严格审核各项申请资料,特别是要确保市外户籍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真实性。申报资料不齐全的学生,及时指导学生补充完善,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引导。各学校要按时发放在校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联 系 人:周方燕
联系电话:88633791,1364838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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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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