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解读:《枣庄市市中区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8月25日,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枣庄市市中区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的通知。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邀请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贾鹏章同志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问:贾局长,《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贾鹏章: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注重需求侧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突出产业需求,围绕鲜活产品,聚焦新型主体,相对集中布局,标准规范引领,农民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助力降损增效,提升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稳供保障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顺利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更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保障市场安全稳定供应,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振兴。

问:《方案》的出台依据有哪些?

贾鹏章: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9号)和《枣庄市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枣农计财字[2021]23号)的要求,为全面推进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完善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问:《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贾鹏章: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资金以实施主体自筹为主。采取“双限”适当支持。上级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2万元,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不同冷藏保鲜设施类型,组织制定补助控制标准,原则上实现全省补贴标准相对统一。鼓励地方进行适度叠加补贴,原则上叠加后补贴比例不高于建设设施总造价的50%。

问:为了确保《方案》顺利实施,都有哪些保障措施?

贾鹏章:(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分配目标任务,强化信息手段运用,加强线上全过程管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抓总,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好各项建设工作。鼓励开展“一站式”服务,保证工作方向不偏,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用好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开展设施建设。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鼓励创设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专属信贷产品。做好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衔接,切实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鼓励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将村集体闲置房屋、废弃厂房或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用于设施建设。在明确设施产权归建设主体所有、合理确定合作方式和收益分配的基础上,鼓励与批发市场、邮政快递、电商平台等企业开展合作,试点示范支持一批田头公益市场。

(三)高效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定期调度和报送资金使用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加强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支持项目的衔接,区分重点、统筹安排,避免交叉重复。

(四)严格风险防控。建立设施建设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廉政教育。压实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核验程序,确保设施质量。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对2020年度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逐项梳理查找风险点和不足,制定防控举措和解决办法。

(五)加强培训宣传。通过专题培训、现场培训和建设样板库等方式,开展专业化、全程化、实用化培训,提高项目建设规范性。结合实际开展农产品产地市场信息数据采集,加强与邮政、快递、电商等企业合作,促进区域内设施资源整合,实现上游产品和下游服务高效对接,拓展延伸产业链供应链,助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及时总结先进经验,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强化典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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