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府办发〔202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绵阳市中医药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绵阳市中医药强市建设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根据《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建设中医药强市的重要决定,坚持开放包容、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遵循中医药发展基本规律,完善政策,增强活力,做强龙头,健全体系,壮大产业,培育人才,弘扬文化,全面推进新时代中医药强市建设。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中西医结合制度全面落实,有区域影响力的一批中医药专科专病基本建成,中医药人才总量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布局更加合理,中医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不断增强,道地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体系基本形成,中医药成为全市重要支柱产业,全社会形成“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广泛共识。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行动。推进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中医特色医院项目,建设中医健康城,争创省级以上中医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加快补齐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短板,2025年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三台县、江油市中医医院建成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联结1—2家县级中医医院和多家镇乡卫生院,探索建立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紧密型中医医联体,创新绵阳中医集团化发展经验。推进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和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2025年全市建成30个中医药特色示范卫生院(中心)、100个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拓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岁婴幼儿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列为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健全中医药应急体系行动。完善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医药防控和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市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实行中西医协同救治和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中医药系统人员第一时间全面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大力推动中医院新建或改(扩)建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肺病科等,规范设置中医医院发热门诊,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均能够发挥重大疾病监测哨点功能。到2025年,力争100%的三级中医医院建成独立设置的中医药传染病病区,传染病医院设置中西医结合科,力争建成1个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治中心。依托市中医医院、三台县中医院、江油市中医院、市骨科医院,建设绵阳市中医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力争建成1个省级、2—3个市级区域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分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发展中医药堂馆诊所行动。鼓励有经验的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馆),打造一流就医环境,提供一流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传统中医堂、馆、诊所,支持公立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参与中医堂、馆、诊所服务。支持传统中医诊所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绵阳中医诊所连锁品牌。鼓励将传统中医堂、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参加中医类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加强中医堂、馆、诊所服务能力培训,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到2025年,“中医堂馆诊所在身边”和“10分钟中医药服务可及圈”的纯中医服务格局基本形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创新中西医结合制度行动。支持中医医院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在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同时,发展现代诊疗技术,推进中西医协同,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进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积极争取省级以上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在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等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实行“宜中则中、宜西则西、中西协同”,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鼓励科室间、医院间、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应开设中医基础与适宜技术必修课程。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应接受必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依托市中医医院,创建省级“西学中”人才培训基地,给予必要财政投入。到2025年,初步建成一支较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和能够提供中西医结合服务的全科医师队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建设中医药专科专病行动。加强重大疾病中医药专科、专病防治能力建设,聚焦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重症胰腺炎等重大疾病,积极争取省级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项目,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好四川省中医肺病经典传承中心和痴呆病中医药防治中心。支持我市具备一定优势的中医科室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到2025年,力争新增国家级重点专科(学科)1—2个,省级重点专科(学科)5—10个,建成有区域影响力的中医特色病种3—5个。提升重大疾病中医临床研究和循证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参与国家和省级中医药循证医学平台建设。推动中医医院加强临床科研工作,建设临床科研平台,在科研课题立项、成果申报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经典病房,发挥中医药诊疗优势和特色诊疗能力。加强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遴选一批特色明显,疗效独特的品牌调剂推广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六)培养中医药特色人才行动。支持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省级名中医等后备人才团队建设,每三年评选一批市名中医、市青年名中医。支持中医医院建设名中医工作室、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开展中医师承教育,培养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支持市中医医院完善成都中医药大学和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临床教学职能,建设好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依托市中医医院,面向全市举办理论学习加临床跟师的“中医高级研修班”,培养一批中医药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持续开展面向基层的中医临床人才培训项目,到2025年,中医全科医师(含转岗)达到400名、基层中医临床骨干人才达到800名、全市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助理)达到4000名。支持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做好“专升本”相关建设工作,培养中医药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定期开展确有专长中医药人员考核认定工作,支持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建立健全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在“科技城人才计划”、“绵州育才计划”等市级重大人才工程评选中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支持力度。逐步提升中医医院薪酬水平和中医药人员薪酬待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七)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行动。加大对本地中医药机构的支持力度,通过向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加大对中医医疗等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投入。探索灵活运用地方规划、用地、价格、保险、融资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投入,提高中医临床竞争力,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高地和学科、产业集聚区。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鼓励街道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服务的中医诊所无偿提供诊疗场所。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中医药产业的长期投资力度。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依法合规地加大对中医药领域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担保力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提升中医药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加工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促进中医药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八)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行动。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建立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卫生技术评估体系,每年开展调价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项目应及时调整,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完善分级定价政策,重点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健全中医药医保管理措施,大力支持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综合考虑有效性、经济性等因素,按规定合理确定目录甲乙分类。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发布中医优势病种,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制定DRG结算调整系数过程中对中医药医疗机构适当倾斜支撑。加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中医药服务和费用监管。鼓励合理开展中医非基本医疗服务,在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总量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基本医疗费用保持平稳的基础上,支持其提供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的非基本医疗服务。对完成公益性服务绩效好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放宽特需服务比例限制,支持其开展特需服务,收支节余主要用于改善职工待遇、加强专科建设和医院建设发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九)发展中医药特色产业行动。实施道地中药材提升工程,加强三台麦冬、平武天麻、江油附子、梓潼桔梗等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建设,制定和实施中药材采收、产地初加工、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技术规范,推进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提升中药材品质,保障中药材质量,擦亮绵产川药品牌。培育三台麦冬为全省中药材大品种。建设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的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培育一批符合中药材现代化物流体系标准的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支持三台恢复建设“梓州药市”。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监测,探索建立中药材第三方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养老照护和健康旅游,支持中医健康城建设康养中心,推动药王谷景区、小寨子沟自然保护区等创建国家级、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到2025年,新建、改造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基地5万亩,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50万亩,中药材产值达到100亿元;培育产值4亿元以上中医药企业7家、产值亿元以上企业15家,现代中药企业产值达到8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文广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十)推进中医药开放合作行动。推动中医药国际合作、区域合作交流,推动绵阳产优质中药材“走出去”,扩大绵阳产中药产品国际国内市场份额。巩固扩大与俄罗斯、巴西等国中医药对外教育、合作交流的规模与层次,深化和完善与俄罗斯奥布宁斯克市交流机制。密切与成渝地区交流合作,加强与川渝两地医疗机构中医医联体建设。力争到2025年,我市当年度接受市外来绵接受中医药教育、培训和临床实习达300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外事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十一)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行动。推进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以中医特色信息系统为重点的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二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达到三级水平,三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达到四级水平。推进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提供预约挂号、分时段诊疗和检验检查、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移动支付、远程会诊等线上服务。大力发展智慧中医医院,推进“一码就医”,发展“互联网+”中医医疗服务。加强中医药数据统计分析,促进全市中医医院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加强中医药大数据资源利用,促进中医药现代化、智能化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经济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十二)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行动。抢抓成渝绵“创新金三角”发展机遇,推进企业、医疗机构等产研用一体化协同创新,实施中医药科研项目,注重科研成果转化。加强同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科技大学、绵阳农科院等科研院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多方面的务实合作。搭建“企业+基地+科研单位”的科技合作平台,加速科研成果转化。鼓励支持企业进行中药材种植、种子种苗繁育、加工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促进中药材精深加工工艺改善。鼓励创新研发食品、化妆品、日用品、保健品等中医药衍生产品,促进中药材综合开发利用。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力争到2025年,培养省级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1—3名,创建国内同领域居领先地位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1—3个。〔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十三)建设中医药文化高地行动。充分挖掘和保护、利用市境内有关岐伯、涪翁、萧龙友、蒲辅周、李孔定,梓州药市、中坝附子等中医药的人文故事和文化遗迹,开展相关纪念和学术活动。积极整理和编撰绵阳中医药史、中医名医录、名老中医经验集,唱响“绵州医派”。积极争取将具有原创性、符合申报条件的绵阳中医药项目包括羌医药等民族医药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保护。开展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工作,实施数字化、影像化记录保护。推进中医药博物馆、展示馆和服务体验区建设。建立中医药科普专家团队,大力开展中医药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面向群众开办中医大讲堂,推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到2025年,力争建成3个以上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前述“十三大行动”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委目标绩效办细化目标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各县(市、区)和园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推进各项行动落地见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组织实施好本系统、本领域的专项行动。医保、财政、经信、科技、人社、农业农村、林业、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全力推动本行动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对接国家、省政策和资金投向。市、县两级要按照财政事权分别承担自身的支出责任,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保障中医药发展建设资金需要。要认真研究和落实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人才保障、物资保障、政策保障措施,营造有利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医药强市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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