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有电梯的住户们来说,加装电梯一直是其心愿,但加装一部电梯需承担数万元的费用,这让许多市民望而却步,如何解决加装电梯的资金问题是许多市民遇到的难题。为减轻多数市民的负担,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去年 7 月份推出 " 南昌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 提取业务,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由于许多人不了解相关政策,还有部分市民未达到申请条件,导致政策落地一年多尚无人办理成功该项业务。
多重原因导致便民服务 " 无人问津 "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7 月发布的《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中明确,南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然而,近日,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南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已推出一年多却 " 无人问津 ",截至目前还没有人办理完成该项业务。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科科长王阳阳告诉记者,对于该情况,中心进行了调研并找出了原因。
首先是目前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大部分在老城区,产权人多为老年人群,产权人达到退休年龄后,公积金账户已被注销,因此无法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的业务。
" 还有一些市民有加装电梯的想法,但由于各楼层住户无法统一意见等原因,部分住宅的加装电梯进度被拖延。据了解,目前南昌市加装电梯的共有 200 余户。" 王阳阳说道,再加上租赁式电梯在南昌市不断推广,一部分市民选择这类企业出钱安装、居民交租金使用的加装电梯模式,影响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的办理量。
王阳阳表示,希望有需求的市民可以到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这不仅能帮助市民解决资金难题,还有利于该项业务的流程进行进一步优化。
符合条件的提取人为产权人及产权人配偶
随着政府部门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以及越来越多市民有了加装电梯的想法,近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市民咨询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中存在的疑惑进行了解答。
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的房屋增设电梯的,并且四层及以上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无电梯住宅(不含别墅)的职工,可在工程竣工验收两年之内提出申请提取公积金。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提取人为产权人、产权人配偶。若夫妻二人都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两人都能提取还是只能一个人提取呢?对此,王阳阳解释道,一个人账户余额达到提取额度的话仅可提取一人,未达到则提取完一人后剩余金额从另一人的账户中提取。
提取最高额度不超过每户实际分摊的费用
据介绍,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只可提取 1 次,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电梯加装费用扣除政府奖补后的个人分摊金额。" 若职工还使用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则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分摊金额减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王阳阳说道,电梯加装费用包含了电梯费用和加装电梯所需支付的其他费用,电梯加装费用和个人分摊金额以提交的材料中所写的为准。
比如,一名职员所在住宅共 6 户业主出资加装电梯,加装电梯除政府补贴的费用需自行筹备资金 20 万元,该职员由于住在最高层需分摊较多的费用 6 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该职员提供的实际出资凭证是 6 万元,则该职员可按其提供的实际个人出资额度 6 万元进行提取公积金。
"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不超过每户实际分摊的建设费用,并且电梯运行、保养、维修费用不计入提取额度。" 王阳阳说道。
对于加装电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记者了解到,在去年印发的《关于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既有住宅(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开发区、红谷滩区四层及以上无电梯商品住宅,不含别墅)加装电梯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使用分摊业主申请维修资金的额度,不超过首期交存资金的 50%。
线上线下均可进行申请 材料真实齐全的当时即可办结
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公积金中心手机 App、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或公众号办理提取,或前往柜台办理的职工需提供申请材料至公积金中心申请,待中心审核通过后可提取转账。
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职工提交提取公积金申请后,材料真实、齐全的,当时即可办结;有疑议的,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审批意见;需发函至外部门协查的,7~15 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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