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浙江省人民政府近日联合印发《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下称《方案》)。《方案》指出,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高水平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浙江样板,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行动目标方面,《方案》指出,到2025年,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保障机制系统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乡村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4万元,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全面消除年家庭人均收入1.3万元以下情况。
重点任务方面,延伸乡村产业链条,推动共同富裕,重点抓好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农业经营主体等工作。引导81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每年至少生产一季以上粮食作物。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1500万亩、120亿斤以上。推动生猪规模养殖,猪肉自给率稳定在70%以上。培育打造10条百亿级农业产业链。
《方案》提出,深化农村改革拉动共同富裕,重点抓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创新乡村治理体系等工作。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盘活利用,丰富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到50%,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情况。
《方案》指出,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带动共同富裕,重点抓好优化提升乡村休闲旅游、催化发展乡村康养产业、活化传承乡村文化价值等工作。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促动共同富裕,重点抓好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推广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工作。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共同富裕,重点抓好推进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推进现代种业强省建设、推进农机装备现代化、推进智慧农业引领示范等工作。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联动共同富裕,重点抓好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同规同网、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同质同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高水平提升、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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