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市政府营商环境改革任务和区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根据2021年5月14日印发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8号),区发改委会同区级有关部门起草了《江北区2021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及注意亊项
共包含四个部分14个领域46条内容。第一部分是打造便利化的市场环境,包含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水电气接入服务、提升融资便利度、规范政府采购、推动招标投标开放公平和强化包容普惠创新等6个领域。第二部分是打造高效的政务环境,包含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和优化税费服务等4个领域。第三部分是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包含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及运用、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和加强执行合同司法保障等4个领域。第四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保障,包含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强化督查督办、加大宣传力度。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营商环境: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市场主体:指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即商品进入市场的监护人、所有者。
政务服务:指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及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法规,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许可、确认、裁决、奖励、处罚等行政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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