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在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紧扣打造内陆开放门户和重庆智慧之城的新定位和建成高质量发展引领区、高品质生活示范区的新目标,深入贯彻全市推动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融资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调动两江新区企业境内外直接融资的积极性,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步伐,迅速做大做强企业,形成一批行业优势明显、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良好、市场竞争力强的上市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重庆市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奖补办法》等文件精神,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结合区内实际,制定《重庆两江新区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六章、19条。
第二章职责分工,共2条。明确设立上市扶持专项资金以及资金申报、评定、管理、监督职能单位。
第三章上市扶持资金范围和标准,共5条。明确扶持的范围和标准。
第四章两江新区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申报程序,共4条。明确重点培育企业申报的基本条件、财务指标、申报材料以及评定流程。
第五章上市扶持专项资金申报程序,共1条。具体阐述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申报上市扶持专项资金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第六章附则,共4条。明确扶持资金清算退回以及与原政策衔接的有关事项。
三、新政策有什么亮点?
(一)奖补力度大。一是对在境内上市的企业给予1200万元奖励,相较原2016年政策500万元标准提高140%。二是对在境外上市的企业给予500~800万元奖励。三是对在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相较原2016年政策新增晋升精选层再给予200万元奖励。四是新增对在重庆股转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奖补维度广。一是针对企业上市前补缴所得税,对上市前三年每年增量税收予以扶持,累计最多可达600万元。二是为鼓励企业提高科技含量,新增对上市前三年企业研发投入给予资金扶持,累计最多可达300万元。三是对市外上市公司迁入的,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资金扶持。
(三)奖补角度新。一是按照上市时间早晚,对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新增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3档奖励,越早上市扶持力度越大。二是扶持核心人才,新增对自然人股东限制股减持给予个人资金扶持。三是鼓励上市企业发挥产业龙头作用,新增对在新区直管区的再融资项目进行奖励,每次再融资项目最高可获得100万元扶持。
四、哪些企业可以申报上市扶持专项资金?
注册、经营、纳税、入统在两江新区指定区域(8个街道和7个建制镇街),并取得两江新区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资格的企业。直管区范围内其他区域也可参照《办法》执行。
五、如何申报两江新区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
企业需满足一定条件。一是基本条件:已经股改、内控制度完善、生产经营合法合规、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二是财务条件: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
企业向两江新区上市办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后,由上市办每月按照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的认定标准,集中组织进行评定,评定结果经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为企业出具两江新区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资格文件。
六、如何申报上市扶持专项资金?
经认定的两江新区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申报上市扶持专项资金时,应向两江新区上市办提供《办法》规定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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