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青海省开展交旅融合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上报〈交通强国建设青海省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青交〔2021〕123号)收悉。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交旅融合发展、青海黄河流域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三江源地区公路建设与生态保护研究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避免出现排他性问题。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海北全域旅游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沿黄交旅融合景观带、沿黄交通运输绿色环保发展带、沿黄交通运输安全高效服务带建设,三江源地区公路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养护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总结经验,试点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以及出现的值得引起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部。每年12月底前向部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工作给予指导,在规划编制和实施等工作中加强支持。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1年8月16日

抄送:部政策研究室、综合规划司、公路局、运输服务司。 

附件

交通强国建设青海省试点任务要点

一、海北藏族自治州交旅融合发展

(一)试点单位。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试点内容。

构建“快进慢游”全域旅游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海北区域交通枢纽和旅游集散中心。发展高品质旅游客运,开展交通旅游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提高交通旅游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交旅融合发展机制。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海北州全域旅游综合交通实施方案完成编制实施,省际通道建设有序推进,区域路网水平进一步提升。旅游路、产业路有效支撑乡村旅游发展,旅游景区慢行系统基本建成。

通过3~5年时间,交旅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主要景点慢行系统全覆盖,交通驿站、旅客集散中心等服务设施更加齐备,公共交通旅游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在交旅融合发展路径、机制、制度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海北州”经验。

二、青海黄河流域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一)试点单位。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二)试点内容。

以沿黄公路网为依托,拓展公路沿线设施旅游服务功能,建设沿黄生态运输走廊,推进“交通+文旅”融合发展,打造沿黄交旅融合景观带。开展公路沿线路域生态环境整治、交通设施节能减排,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强化科技创新成果应用,打造沿黄交通运输绿色环保发展带。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提升服务水平和应急救援管理能力,打造沿黄交通运输安全高效服务带。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青海黄河流域公路交通运输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研究成效显著,科学观测站点和科研平台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冻土、水文以及路域气象等数据不断齐备,冻土融化、重大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监测取得阶段性成效。“碳达峰、碳中和”研究方案基本形成,基本完成公路建设环保服务技术指南编制实施。

通过3~5年时间,基本打通青海沿黄生态交通运输通道,沿黄交旅融合景观带、沿黄交通运输绿色环保发展带、沿黄交通运输安全高效服务带基本形成,“交通+文旅”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交通运输服务和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三、三江源地区公路建设与生态保护研究

(一)试点单位。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二)试点内容。

聚焦三江源地区公路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和养护,开展公路全生命周期政策、制度和技术方案研究。开展适宜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的公路建设设计标准指南研究,建立制度保障体系。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基本完成三江源地区公路建设设计标准指南、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体系、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后评价等研究。初步实现三江源地区公路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养护全生命周期管理。

通过3~5年时间,基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公路建设标准指南技术和理论研究基本完成。三江源地区公路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建立,在交通运输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方面出台一批政策性文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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