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与林洋能源年产10GWh储能电池项目获批实施

近日,亿纬锂能发布公告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公司和林洋能源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393号),决定对公司与林洋能源新设合营企业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公司和林洋能源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据了解,2021年6月10日,亿纬锂能子公司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动力”)拟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能源”)签署《合资协议》,双方出资入股成立新的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建设年产10GWh的储能电池项目。

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亿纬动力以货币出资6,500万元,占合资公司65%的股份;林洋能源以货币出资3,500万元,占合资公司35%的股份。本次投资双方将根据项目进度同时按各自持股比例增加注册资金至5亿元。

而在此前,亿纬锂能还与荆门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了《战略投资协议》。基于《战略投资协议》,亿纬锂能及其子公司拟在荆门投资新建年产30GWh动力储能电池项目,具体为15GWh物流车和家庭储能用磷酸铁锂电池项目和15GWh乘用车用三元电池项目。

亿纬锂能表示,本次合作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扩大动力储能电池的产能规模,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多元化的产业布局,推动公司在锂离子动力电池市场的发展,提升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来源:集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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