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反垄断风暴正挑战着国内外互联网巨头。
今年,中国《反垄断法》实施刚满13年。而在美国,反垄断已经有130年的历史。虽出击时间相差甚远,目前中美反垄断监管的思路却渐趋一致,并重点瞄准互联网平台企业。
近两年,全球刮起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风暴。以中美为代表,反垄断监管当局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展开一系列反垄断调查、诉讼、处罚,包括美国的GAFA(Google、Apple、Facebook、Amazon)以及中国的滴滴、阿里、腾讯、苏宁、美团。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强化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强化竞争政策,都将是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常态。
阿里腾讯等巨头被罚 中国反垄断重拳出击
2021年4月10日,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引发市场轰动。几个月前的2020年12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宣布对阿里巴巴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
反垄断又一刀挥向美团。2021年4月26日,监管部门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的行为立案调查。
继阿里和美团之后,国内反垄断“大刀”再次落下。
2021年7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互联网领域二十二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涉及滴滴、阿里、腾讯、苏宁、美团系公司,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的反垄断、尤其是针对数字经济的反垄断就开始受到广泛关注。针对平台经济的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
2020年初,《〈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布,首次增设互联网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依据的规定。
2021年2月7日,《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发布,明确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的基本原则和分析思路。
我国有关反垄断的法则要追溯至1993年。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其中有部分条文涉及反垄断的内容。
直到2008年8月1日,我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至今已满13年。13年来,《反垄断法》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案件数量上看,近三年反垄断立案案件均过百件——2018年立案查处垄断案件116件,办结88件,较上年增长超30%。2019年共立案调查垄断案件103件,结案46件,罚没金额3.2亿元。2020年全国办结垄断案件108件,罚没金额3.91亿元。
从监管领域来看,呈现多元化特点。发改委原副主任彭森在《中国反垄断十二年》一书的序言中指出,案件的调查范围涉及图书、互联网接入、电影、海运、白酒、河沙、造纸、医疗器械等领域。
监管对象亦被一视同仁。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在《反垄断法》实施十周年的发布会上介绍,执法机构的案件中既有内资企业也有外资企业,内资企业占大多数,从原工商总局查办的垄断案件中,国有企业被查的案件最多,占到了41%,外资企业只占10.7%。
在执法机构方面,2018年之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共同承担反垄断工作。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成立,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中国终结反垄断“三龙治水”的局面。
中国的竞争政策和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中,竞争性政策的基础地位得以不断强化。
2008年出台的《反垄断法》设立专章规制行政性垄断。2016年,《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出台。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出台。
向本土平台巨头宣战美国反垄断直指GAFA
与中国当下反垄断局面类似,2019年以来,美国互联网四大巨头GAFA面临着密集的反垄断调查与诉讼。
2019年6月,美国司法部开始对数字竞争市场中的GAFA进行反垄断调查。
2020年7月美国国会针对GAFA召开反垄断听证会,四家巨头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就各自公司是否存在垄断行为、侵犯消费者权益等问题接受质询。
“从洛克菲勒到卡耐基,再到比尔·盖茨和四大科技公司,虽然产业变了,但垄断巨头的行为没有本质变化。”美国众议院反垄断委员会主席大卫·西西林总结陈词道。
2020年10月,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发布《数字市场竞争状况调查报告》,对美国数字市场的竞争状况及几类重要市场进行了介绍,并对GAFA存在的竞争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此报告标志着美国反垄断监管的政策风向急剧变化:对平台巨头的反竞争行为进行全面控诉,提出激进的监管措施。
2020年10月,美国司法部正式起诉谷歌公司在互联网搜索和搜索广告领域维持非法垄断地位。2020年12月,FTC和多州联合向Facebook提起诉讼,认为其打压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要求拆分Instagram和WhatsApp在内的资产。在2021年6月28日该起诉被法院驳回后,2021年8月20日,FTC修改诉状再次对Facebook提起反垄断诉讼,Facebook须在10月4日前对诉讼作出回应。
美国反垄断远远早于中国,有着130年的历史。
早在1890年,美国就出台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该法案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反垄断法。
在此基础之上,美国于1914年又出台了《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以及《克莱顿反托拉斯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设立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与美国司法部(DOJ)成为反垄断的主要执法机构。
1901年西奥多·罗斯福出任美国总统后,美国反托拉斯行动迅速展开。西奥多·罗斯福最著名的行动,是指示司法部对北方证券发起反垄断诉讼。
1903年,最高法院裁定北方证券违反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北方证券被解散。
1969年、1998年美国司法部分别向IBM、微软提起反垄断诉讼,这两家公司均逃过了被拆分的命运,但不得不改变此前被视为垄断的业务模式,并公开部分技术数据。其中,微软还受到欧盟反垄断调查,被欧盟反垄断执法机构开出巨额罚单。
经过一系列托拉斯的解体,竞争的基本价值也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反垄断法在美国赢得了相当高的地位。
中国反垄断部分案例
2009年 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商务部否决了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一案,这是自2008年8月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第一个未获通过的案例。
2010年 360与腾讯之间的3Q大战爆发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认定腾讯旗下的QQ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驳回奇虎360的上诉。该案被称之为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出台多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案。
2011年 中国反垄断第一案
发改委表示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600050,股吧)展开反垄断调查,该案被称之为中国反垄断第一案。
2015年 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2015年2月,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0.88亿元。该案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查处的首个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案件,案件查处树立了执法权威,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为技术创新和无线通信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条件。
2013年-2017年 十二个省区市政府在“新居配”建设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
经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发现,2010年以来山西、辽宁、河北、黑龙江、甘肃、重庆、吉林、贵州、江西、天津、广西、青海等12个省区市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指定供电企业统一建设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统一制定设施建设费标准。2013年至2017年,反垄断执法机构提出了执法建议。目前,以上12个省区市政府先后废止、停止执行或修改了相关文件。
2021年 阿里因“二选一”被罚
对阿里巴巴在国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处以182.28亿元罚款。
2021年 美团“二选一”被调查
监管部门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的行为立案调查。
2021年 对滴滴、阿里、腾讯等集中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互联网领域二十二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涉及滴滴、阿里、腾讯、苏宁、美团系公司,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美国反垄断案例
1903年 解散北方证券
1901年 西奥多·罗斯福指示司法部对北方证券发起反垄断诉讼。当时,北方证券掌握了包括北大西洋(600558,股吧)铁路、昆西铁路、芝加哥铁路在内的世界上最庞大的铁路网络。1903年,最高法院裁定北方证券违反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北方证券被解散。这一案件打响了美国反托拉斯的第一枪。
1911年 拆分标准石油公司
1870年,洛克菲勒创建了标准石油公司。此后经过不断合并和发展,到1890年,标准石油公司成为美国最大的原油生产商,垄断了石油工业。
1906年,罗斯福政府对标准石油公司提出起诉,指控其违反了反托拉斯法。标准石油公司一路上诉至最高法院,1911年,该案终审判决裁断标准石油公司败诉,标准石油公司被要求在6个月之内拆分为34个独立公司。被拆分出的新公司包括后来成长为巨头的埃克森美孚、雪佛龙、壳牌、英国石油公司。
1984年 拆分AT&T
AT&T的前身是电话发明人贝尔于1877年创建的美国贝尔电话公司,在拆分之前,AT&T几乎垄断了美国的州内、州际和国际电话业务,被称为“电信帝国”。1984年,在经历12年的反垄断诉讼之后,AT&T被拆分成八家子公司,其中一家专营长途电话业务,继承了母公司名称,另外7家专营地方电话业务(即“贝尔七兄弟”)。美国电信业从此进入了新的竞争时代。
1969年 起诉IBM
20世纪60-80年代,IBM成为美国最大的一家计算机公司,占据计算机市场份额一度超70%。1969年,美国司法部向IBM提起反垄断诉讼。最终,1982年,美国司法部撤销反垄断诉讼,IBM逃过了拆分命运,但也不得不放弃了此前的竞争战略,停止技术垄断。
1998年 起诉微软
到20世纪90年代,美国反垄断的重点开始转向微软。微软凭借Windows系统,垄断了近90%的桌面市场。1998年,美国司法部正式对微软提出反垄断诉讼,指控微软垄断操作系统。最终微软和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2002年,美国联邦法院批准了和解协议。微软躲过被拆分的命运,但其付出了18亿美元的和解费用、禁止参与可能损及竞争对手的排他性交易及公布部分技术数据的代价。
2019年以来 对GAFA展开反垄断调查
伴随着新一轮互联网浪潮的兴起,GAFA(Google、Apple、Facebook、Amazon)迅速崛起为美国互联网四大巨头。2019年以来,美国针对GAFA的反垄断调查与诉讼相继展开。
反垄断大事记
中国
2008年
《反垄断法》开始正式实施
2008年,确定执法机构。根据国务院2008年批准的三定方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共同承担反垄断工作,在职能上各有分工。
2016年
出台《关于在市场体系
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
审查制度的意见》
要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2018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总局成立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我国反垄断进入统一执法阶段。
2020年
《反垄断法》修订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
首次增加了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条款。
2021年
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
反垄断指南(正式意见稿)》
首次明确将“二选一”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限定交易行为,将“大数据杀熟”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差别待遇等。
2021年7月8日
公布《公平竞争
审查实施细则》
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审查机制、审查标准、监督与责任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美国
1950年至1980年
通过一系列修正案。
1950年
《塞勒─凯弗维尔法》
对《克莱顿反托拉斯法》进行了改革和加强,填补了涉及非直接竞争对手公司的资产收购的漏洞。
1890年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该法案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反垄断法,被称为反托拉斯法之父,成为其他国家效仿或研究的模板。
1914年
《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克莱顿反托拉斯法》
《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设立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为美国政府提供一整套法律工具,用以打击市场中的反竞争、不公平和欺诈行为。《克莱顿反托拉斯法》进一步修正和补充《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定义了价格歧视、阻碍竞争等特殊的限制贸易行为,主要起到预防垄断作用。
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侯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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