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制订工作目标。到2022年,完成全市新一轮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实现市、区市和基层应急预案主要灾种全覆盖。各级各类应急预案针对性、操作性明显提高,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开展更加普遍,应急预案评估修订更加及时,全市形成种类齐全、衔接有序、管理规范、面向实战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明确编修范围。按照能编尽编、应修尽修的原则,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明确了预案4种需要重新修订的情形。
(三)部署主要任务。一是完善体系,着力推进预案全覆盖。重点明确了市县两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以及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原则及完成时限。二是面向实战,着力提高预案实用性。重点明确了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修的侧重方向和侧重内容。三是规范程序,着力提高预案编制质量。主要是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审批、发布程序进行了明确规范。四是突出重点,着力提高预案管理水平。对提高预案管理信息化水平和巩固提升基层预案管理基础作出了安排。
(四)提出工作要求。主要是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预案编修的风险评估、部门间的协调联动、预案的培训演练、相关的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附件。明确了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主要牵头部门。
三、保障措施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主要牵头部门负责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工作,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各区市政府(管委)参照市里做法,尽快启动县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工作,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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