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了一批建议提案复文,对多项有关汽车工业建议提案进行了细致回复。
工信部在答复中指出,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我国汽车产业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截至目前,累计推广超过650万辆,占全球市场保有量的50%左右,产业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一定领先优势。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其中,工信部提到,将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加快推动梯次利用要求、产品标识、放电规范等急需国家标准发布;将持续加强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技术研发投入;将持续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来看工信部在答复中的重要表态:
1、将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加快推动梯次利用要求、产品标识、放电规范等急需国家标准发布。
2、将持续加强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技术研发投入,以科技创新继续引领和带动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汽车产业的绿色低碳发展。
3、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优化产业链布局,发展新一代信息通信等高附加值产业,加快集群化发展。利用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等渠道,持续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补短板、锻长板,支持解决“卡脖子”问题。
4、将充分发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部际联系会议机制作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行业机构编制发布汽车产业低碳发展路线图,开展汽车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强度核算。
5、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快建立健全汽车碳排放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包括汽车整车、重点零部件、车用材料、燃料、资源综合利用等在内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标准体系。
6、将持续优化节能税收管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同步推进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设计产品,推进汽车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发展。
进一步完善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制度
新能源车的保有量不断增长,不仅伴随着动力电池需求量的增加,也带来了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发展机遇。光大证券指出,废旧动力电池资源的拆解回收能够缓解资源紧张,从而减少相关资源的开采以及对市场材料的依赖。同时,材料企业还能通过回收利用的金属直接销售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工信部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57号(工交邮电类174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指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回收再利用,主要在建立管理制度、完善标准体系、培育标杆企业、推动技术创新、开展试点示范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截图来源:工信部官网)
工信部明确,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加快推动梯次利用要求、产品标识、放电规范等急需国家标准发布。科技部将通过“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等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开展动力电池梯次应用技术攻关,重点研究梯次利用电池及系统安全演变规律、故障诊断与监控技术,研究退役电池残值快速检测和评价方法、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退役电池梯次应用技术规范。
光大证券指出,动力电池退役期来临与锂资源约束,锂电回收势在必行,然而当前政策正在完善,标准、价格是核心掣肘。至 2030 年,三元与磷酸铁锂电池回收将成为千亿市场。
持续加强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技术研发投入
除电池回收外,工信部还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59号(工交邮电类175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实现汽车产业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途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
(截图来源:工信部官网)
工信部明确,支持建设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和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聚焦关键技术突破、基础能力建设、成果转化和市场推广、技术标准和测试服务等方面,汇聚整车、动力电池、关键电子部件等上下游企业,搭建跨行业跨领域的协同创新平台,支持相关技术创新突破。同时,利用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等渠道,加快补齐动力电池、电驱动系统、智能网联等基础领域瓶颈短板。
工信部明确,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实施好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聚焦汽车低碳技术创新实现技术攻关、平台支撑和示范应用有效贯通,全面提升产业链低碳发展的综合竞争力。
此外,工信部披露,科技部还将通过组织实施“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持续加强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技术研发投入,以科技创新继续引领和带动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汽车产业的绿色低碳发展;通过“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开展自主可控的汽车尾气后处理技术研究,建立机动车超低排放与近零排放技术体系,并开展面向机动车国VII标准的预研工作。
编辑:叶舒筠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