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私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全市个私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审定了《雅安市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雅安市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雅安市个私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1年8月17日
雅安市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确保《雅安市推进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成立了雅安市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现将联席会议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联席会议规则
(一)召开时间: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在每年6月、12月最后一周召开,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二)会议任务:学习传达中央、省委等各级关于个私经济高质量发展精神,研究贯彻实施意见;总结我市个私经济试点工作经验;针对试点工作面临的困难,提出发展思路、政策支持措施和意见建议。
(三)参加单位:原则上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涉及的相关单位参加。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责是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组织协调有关单位个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责任措施的落实和信息报送;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筹备召开全体会议,及时按程序向市个私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报告工作。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市场监管局:推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履行个私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金融工作局):积极推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完善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服务体系、政策体系、帮扶措施。严格执行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系列政策举措,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普惠小微领域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市税务局:按照规定落实有关促进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税收政策,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工作。
市人社局: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助力创业带动就业。
市发展和改革委:将个私经济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改革,推进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建设,组织企业参与电能替代交易、直购电交易等电力市场化交易,助力企业降低生产成本。
人行雅安中心支行:按规定执行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系列政策举措,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创业就业信贷需求。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雅安市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确定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等为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及应用等5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试点单位的通知》的安排部署,雅安被确定开展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讲话精神,立足全国全省战略高度开展好“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进一步激发个体私营经济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我市个体私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雅安“做强主干,联动六县”市域经济发展格局,为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贡献个私经济蓬勃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优化政务环境。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共同成长、强化生产要素保障为主要方向,着力便捷政务商事,不断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二)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加大对个体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维护市场公平公正、保障个体私营企业权益、建立合作机制、推进减费降税、强化融资保障等具体发展措施,持续提升经济发展动力。
(三)服务小微经济。完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促进市场主体的健康成长,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增强小微经济发展活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推进联席会议。
召 集 人:陈树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任永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秦 岭 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市金融工
作局局长
成 员:罗 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陈 兵 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王东亮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李从国 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任
李云忠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何志诚 中国人民银行雅安市中心支行副
行长
樊 伟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任永强担任,副主任由罗明、陈兵担任。
四、主要目标
一是提高行政效率,优化个体私营企业生产要素保障服务,把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二是切实减轻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负担,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的成本;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执行政策一视同仁,积极推动个体私营企业参与政府项目,为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高效的生产要素保障;四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落实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既定政策,促进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政商沟通机制,促进政商双方“亲”“清”交往。
五、重点任务
(一)减轻企业经营负担。进一步加大政策帮扶力度,完善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服务体系,及时、经常性听取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意见和诉求,研究制定精准可及的帮扶政策。力促私营企业开办“零成本”。推动延长疫情防控期间个体私营企业经营场所租赁费用减免和财政补贴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二)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行企业开办“小时清单”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日办结。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模式,大力推广“一窗通”网上办事大厅和“营商通”APP的使用,开展不见面审批达50%以上。推行“政银合作”,在银行网点开通企业登记导办服务,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从“最多跑一次”到“就近跑一次”。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实现企业退出便利化。推行《雅安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解决企业经营场地缺乏,企业办公场所紧缺等问题,发展集群入驻企业50户以上。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行涉企经营许可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
(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优化再造业务流程,推出全市统一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配合开展系统对接工作,加快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办理事项和办理流程,实现群众企业办理事项“就近办”“就地办”,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四)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全面落实促进个体私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收政策。个体私营企业依法享受增值税起征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深化“互联网+税务”服务,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小雅开票APP、自助办税设备等方式推广涉税事项在线自主办理(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五)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持续推进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新增绿色载能企业纳入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政策范围;组织企业参与电能替代交易、直购电交易等电力市场化交易,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
(六)进一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助力创业带动就业。符合政策规定的个人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借款人承担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的利息,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行雅安中心支行)。
(七)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依托职工培训中心,或自主选择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采取项目制、定向、定岗等方式开展各类企业职工培训。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补贴范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八)加大融资服务扶持力度。严格执行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系列政策举措,对符合条件的个体私营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对到期还款的确实出现还款困难的个体私营企业,按政策予以展期或续贷,对新发放的贷款按政策范围内最低标准执行。市辖区内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免收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履约保证金,保持担保费在低位执行,持续向实体经济让利。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普惠小微领域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活动。充分用好用足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创新开展信用贷、税金贷等信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批手续,提高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融资便利度,满足个体私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雅安中心支行)。
(九)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快形成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彻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加强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坚持严管、细管、包容、审慎监管,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十)创新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雅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将市场监管违法失信情形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符合移出条件的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川)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推送给各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
(十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开展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改革,配合做好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支撑平台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围绕雅茶、雅竹、雅果、雅药、雅鱼等雅安市现代农业“5+3”产业体系,依法查处地理标志侵权假冒和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配合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配合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二)全力保障个体私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保护个体私营企业的财产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个体私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督促保障个体私营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个体私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推动工作落实。个体私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涉及部门较多,各项政策措施也是在共同探索之中,具体工作落实还需要各县(区)相关部门配合。联席会议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积极与省级部门沟通协调,指导各县(区)对应部门开展具体工作,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三)畅通信息,做好工作报送。要建立和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信息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工作相关要求,信息联络员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及时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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