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十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5日至2月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增强政治自觉,迅速动员部署。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区社党组立即召开了党组会、全体人员会,认真研究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态度鲜明,照单全收,认识深刻,专题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全区供销系统上下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真正把整改落实转化为进一步改进作风、进一步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共梳理出5个方面、16大项38个具体问题,全部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逐条逐项制定了124条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压实了工作责任,切实做到整改任务无遗漏、整改范围全覆盖。围绕反馈问题,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全面分析,精准研判,全力推进整改。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调度,切实做到一周一调度,一周一点评,一周一部署,倒逼各方积极整改、主动整改。

(三)强化整改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彻底摸清家底。区社聘请市中区兴安会计师事务所对基层社、社属企业的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开展第三方审计。经过第三方审计,彻底摸清区供销社系统的资产及负债等情况,为梳理整改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疑难问题处置、基层社提升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目前,研究制定了财务、党建、纪检等方面25项制度。三是依法依规整改。在对外资产租赁合同签订、欠款催缴等问题整改上,聘请律师全程参与,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起诉、应诉等服务,确保整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一是坚持重视学,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山亭区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二是坚持反复学,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文件,2021年3月23日,组织区社机关全体人员共同学习,由区社党组成员领学;2021年4月27日,组织区社全体人员、各党支部书记及副书记、2021年发展对象参加学习,由区社监事会主任领学;2021年5月14日,组织区社全体人员、各基层社及各社属企业负责人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再次系统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供销综合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三是坚持研讨学。区社党组成员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形成党组成员研讨资料5份。四是研究制定了《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工作要点》。

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2021年5月6日,区社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共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规定了区社党组工作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程序等内容,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区社党组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二是梳理调整与基层社、社属企业的联系点,并积极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党组成员每月至少深入基层企业1次,巡察整改期间,区社党组班子成员多次到店子镇调研店子冷库建设、酱油公社运营、6处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发展及工作开展等情况,了解基层企业发展现状,倾听基层社主任及群众职工呼声,努力为基层企业改革发展定方向谋出路合解决实际困难。三是结合《中共山亭区委 印发的通知》,制定了《中共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工作规则》,今后严格按照党组规则规定议事决策。四是今后对于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事项或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经区社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并且指定专人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五是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后,认真履行报批报备手续,区社监察室及时报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监察室备案,巡察整改期间涉及账务处理和人员工资变动等问题都及时安排区社监察室工作人员向区纪委报备。六是为切实加强对区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经区社党组研究,2021年5月6日,制定了《关于调整区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七是2021年5月14日组织全区供销系统人员传达了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文件精神。八是结合供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中共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措施》,明确提出“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区社工作的重要位置,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要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执纪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的重要内容”。九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建设,2021年5月6日,制定了《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意识形态工作应急预案》《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访稳定和舆情处置报送工作方案》。

3.关于“聚焦为农服务宗旨不到位”问题。一是通过发放《经营服务网点基本情况表》,对全区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现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了网点现状,经摸底调查,至2021年4月底,全区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现有自身经营服务网点29处,全部为租赁经营,其中:日用消费品7处、农资9处、综合服务社10处、冷藏库1处、家电2处,下一步,按照省供销社关于印发《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快建设完善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供发〔2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山亭实际,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重点做好开展联合合作,带动区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加强与省、市社龙头企业的联合合作,带动区域流通服务网络完善提升;通过开放办社、业务合作等方式,加强与系统内外流通企业的联合合作,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区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建设完善区镇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络。在区级,通过开展联合合作和开放办社,加强与系统内外流通企业的联合合作,对系统内流通服务网点开展配送。二是结合全区供销系统实际,制定2021年土地托管目标和工作措施,规范协议合同,并且到峄城区学习土地托管先进经验,在西集镇、城头镇、桑村镇等土地平整的地区积极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三是向社员积极宣传信用互助业务,始终把防控风险作为头等大事,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出台的试点方案和暂行办法的规定,督导各基层供销社从成员、出资、用款和制度等环节加强规范,积极参与农村信用互助业务联席会议的运作,特别是加强与金融监管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宣传和发挥好供销社特殊优势,争取理解和支持。四是根据《山亭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省、市供销社有关要求,结合全区供销社实际,研究出台《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贯彻2021年山亭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五是2021年5月北庄为农服务中心已建成完工,并上交质量验收报告,已对外租赁,从事农产品、日常用品及电商等经营服务。六是争取镇街涉农站所入驻、联合合作等方式,增设经营服务项目,发挥为农服务作用,在区社推动下,2021年5月,水泉棠棣峪为农服务中心与村委合作开办了电商工业园,推动农产品网络销售。七是研究制定了《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项目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八是区社党组对履职不到位的为农服务中心的法人给予了批评教育处理。

4.关于“推动改革发展未见实效”问题。一是对基层社和社属企业加大调研力度,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社和社属企业,区社党组班子成员多次调研,全面梳理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明确今后改革发展思路为: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以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为重点,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努力构建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新格局。二是结合供销实际,研究制定《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思路和方向。

三是通过对基层社和社属企业在岗人员发放工资情况调查表,对现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四是2021年5月5日,区社党组召开第14次会议,研究山亭区供销社基层社及社属企业在岗人员工资待遇的问题,研究决定增加基层社人员工资,同时对基层社及社属企业法人实行绩效考核。五是区社在整改期间多次与人社部门沟通,对全区供销系统下岗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缴纳争取优惠政策。

(二)“压力传导不够,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5.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将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单位。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和班子成员、科级干部进行两次廉政谈话,分管同志对部门负责人开展两次廉政谈话,确保监督成为常态,2021年5月24日,区社机关集中严肃认真组织了廉政谈话,并及时记录归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制度,述职述廉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三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精神,做到融汇贯通。四是经梳理,发现个别同志在往年述职述廉报告出现雷同,对其做出了批评教育处理,今后将严格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五是2021年5月14日,在山亭区供销系统基层干部培训班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区纪委相关会议精神,区社监事会副主任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了认真解读,对工作中易发的违规违纪违法等事项做了讲解。六是在山亭区供销系统基层干部培训班上,由区社分管纪检的党组成员对2016年至2019年山亭区供销社4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情况进行通报,并通报了枣庄市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观看警示教育片《被套牢的人生》,将警示教育活动延伸到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用身边的事例教育身边人,达到警钟长鸣的效果。七是针对供销社资产出让出租、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干部人事管理、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车辆维修、基建工程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15项。八是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重点工作廉政风险隐患防控制度》,明确了15项风险隐患、防控措施和责任人。九是对全系统在岗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梳理发现的基层社及社属企业违规问题,分别予以了清理。十是2021年5月14日,供销系统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确保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区社班子全面细致分析梳理了店子冷库立项、招标、建设、评估审计等全部资料,2021年5月,区社聘请市中区兴安会计师事务所对店子冷库全面审计,土建工程、保温工程已完工,制冷设备已安装6台,市社领导整改期间多次调研,区领导对项目下一步建设提出意见,要求招商引资盘活冷库。为避免盲目注入资金造成新的浪费,区社多次组织区社内部从事冷库经营20多年的有关人员座谈,听取其意见,目前店子供销社已向社会发布招商引资公告,区社党组多次与区国有企业对接争取资金入股、与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接引资、向市社申报项目资金等,区社党组将冷库项目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坚持整改的工作。二是市中区兴安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对酱油公社的资产、资金、等审计。三是2021年5月16日,区社监事会主任主持召开了“酱油公社”发展改革座谈会,明确树立了“酱油公社”今后发展方向,一方面继续打造供销文化建设平台,另一方面加强市场化经营,增加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

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问题。一是区纪委监委已对公款旅游问题介入调查。二是2021年5月6日区供销社制定完善了《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已收回个人报销的手机费及其它违规报销的个人费用(加班费、差旅费、医疗费、个人所得税等)。四是2021年5月27日,组织开展全区供销系统财务人员培训会,再次强调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严禁报销手机费及不符合规定的各种补贴。

(三)“内控机制不健全,资金、资产、项目管理不规范”方面

8.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区供销社分管财务干部在2021年5月27日,组织供销系统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再次强调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严禁使用白条,严禁违规报销差旅费。二是已对东凫山供销社用自建房屋抵顶工程款核销账务,水泉供销社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已收回,北庄供销社的白条入账问题已换成正式发票。三是已对北庄供销社、水泉供销社和东凫山供销社法人作出了批评教育处理。四是今后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做到谁支出,谁报销,2021年5月6日制定的《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得在下属企业报销费用。五是制定了《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七是今后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杜绝以个人名义公款私存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杜绝坐支现金。八是经了解,有关人员客观上存在公款私存行为。九是区社党组已对涉嫌公款私存行为的有关人员作出了批评教育处理。

9.关于“社有资产、资金浪费严重”问题。一是制定了《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区社财务科已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三是聘请市中区兴安会计师事务所对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的资产进行了第三方审计,审计工作基本完成。四是已出台了多项制度规定,资产出租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责令各基层社及社属企业法人签订了承诺书。五是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基层供销社资产对外出租签订长期合同、以租代售问题,区社制定的《社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企业资产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租赁期限可根据行业性质、租赁方的投入等因素等适当放宽,一般也不应超过五年,对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租赁项目,经区供销社同意后,可适当延长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十年(含十年)”,整改期间,北庄社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合同签订,有效的维护了社有资产。六是对原正源超市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七是针对有关人员失联问题情况,区供销社2017年4月15日已登报声明。八是巡察整改期间多次与区公安分局联系,督促公安机关积极办理。

10.关于“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问题。一是已对徐庄镇供销社法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二是制定了《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项目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三是2016年8月,山亭区纪委对原区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挪用专项资金等错误给予处分。

11.关于“监事会履职不到位”问题。一是2021年5月11日中共山亭区委编办委员会印发《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二是2021年5月14日在山亭区供销系统基层干部培训班上,由党组成员领学《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三是研究制定《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厘清理事会、监事会职责。区社党组研究后,已配备了7个基层社监事会主任。

(四)“党建引领作用不强,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

1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一是已制定《2021年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建工作要点》,明确2021年党建工作重点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肃认真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提升基础党建业务的质量和水平等四个方面。二是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的政治责任,用足够的时间、精力抓党建工作,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三是认真做好年度总结。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认真总结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四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工作规程,对2013年未补缴党费人员摸底,发现4人未补缴党费问题,已收缴,并交至区委组织部。五是经请示上级党组织,责成中兴商厦党支部对根据中央组织部规定的六种情形不能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可以不计算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之内的情况做出说明。六是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发展党员的标准和发展党员程序,区社党组将严格监督和把关。七是2021年5月,区社机关党委下属的山兴商场党支部发展党员2名,区社机关党委严格审核把关,将不符合条件的1名发展对象取消了发展资格,切实做到区社机关党委对下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全程把关,确保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八是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党组第8次(扩大)会议,对2013年违规任命的4名党支部书记宣布无效。九是加强对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的工作力度。加强对党员权利义务规定的学习教育,增强党员联系党组织的主动性。十是实施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党员信息管理平台及时进行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2021年4月,将涉及工作调动的4名党员的组织关系及时在灯塔上完成了接转。

13.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问题。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中兴商厦、润禾农资公司、山兴商场、区社机关四个党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对上述四个支部书记开展了培训谈话,压实责任。二是严格管理,增强素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三是完善机制,加强考核。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督促抓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条例》规定组织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做好党建工作材料的建档归档工作,及时归档管理。五是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明确了区社党建办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帮助谋划好基层党支部的工作。六是组织了区社党组下属的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提高对民主评议党员的认识,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七是明确了今后由党建办对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监督检查。八是针对目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区社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了学习计划、突出学习重点,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九是认真落实党性教育工作,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了严肃认真的谈话,并上报区纪委监委派驻监察室存档。十是对查摆问题雷同的干部柳夫安同志做出批评教育处理。

1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一是2021年4月,区委将三名80后年轻干部充实到区社班子,班子年龄结构整体年轻化。二是2021年已向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等部门争取一名公务员,目前已考察完毕,近期上班,公益岗协理员一名已到岗到位。三是区社党组对2名不正常上班的科级干部及考勤分管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强化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利用党组会、支部大会和主题党日等阵地开展对党员的作风意识教育,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意识。五是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规定》,并组织了学习,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六是加强考核监督,2021年5月区社办公室对工作人员在岗遵守纪律抽查2次。

(五)“巡察反馈和审计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15.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本次整改台账和整改方案的制定是严肃的认真的,先后经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等有关部门科室把关。二是已对上轮巡察整改报告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反思,本次整改报告实事求是,切实做到了整改台账点问题,整改方案指方向,整改报告显示整改过程和结果。三是向基层社及社属企业传达下发了学习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领导讲话,层层传导压力。四是严格按照要求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分工,强化了跟踪督查,整改工作材料及时归档。五是区社党组每周召开一次巡察整改调度会,并多次向区领导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问题。六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按月收缴党费,经请示上级党组织,对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通知其家人代缴或经党支部研究批准,提前集中收缴三个月党费,整改期间均是按月收缴党费,并将收缴党费结果上传灯塔。七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提高基层党员的政治素养、党性修养,2021年上半年已上党课2次。

16.关于“整改用力不够,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已完成对机关中层干部年龄、学历、特长、工作履历等情况开展摸底调查,个别人员已调整到位。二是研究制定《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股室中层干部以上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三是对区社账务认真核对,进行了相应的账务调整,总账与明细账相符,对漏记固定资产已进行补记,已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四是已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个人应收账款清收工作的通知》,按照法律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催款函。五是梳理分析欠款积极催缴。下发了催款通知单,目前已收回部分借款,其余欠款区社党组正在商讨下一步合适的催款方式。六是根据上级要求2022年年底之前完成,区供销社社员大会按照上级要求争取年底前召开,基层社待时机成熟适时召开。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我单位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下一步,区社党组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回头看”要求,思想再深化,措施再强化,责任再压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清仓见底”的决心抓好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大多是长期累积的矛盾,整改到位绝非易事,区社党组坚决摒弃消极厌战思想,坚决杜绝糊弄应付心理,拿出整改不完不收兵的劲头,保持力度不减,把查找出的问题一件一件、一项一项地落实到位,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一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务实管用长效机制。在工作中,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切实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延伸拓展,着眼于管长远、见长效,把解决巡察出的突出问题和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

二是做好成果运用,真正做到以整改促提升。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强化预防,将巡察整改过程中建立的规章制度,及时汇编成册,区供销系统开展工作有规可依,有规必依;将摸清的资源资金资产等“家底”编印成书,以类似证据的形式固定下来,防止资产流失,让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三是抓好改革发展,全面打造为农服务平台。借助本次巡察整改,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体要求,坚持“为农、务农、姓农”的服务宗旨,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推进供销系统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拓展土地托管服务领域,规范提升为农服务中心,不断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8867816;邮政信箱山亭区新源路51号;电子邮箱st3397228@163.com。


                        中共山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1年8月16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