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及省级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经发科创局、经济发展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1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2021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请各区市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和省通知要求,按照属地原则,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写申报材料。各区市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审核意见,于8月27日前正式行文将通过初审的推荐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包括:纸质文件及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两份,其中附表请用 Office Excel格式。我们将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查验等,并择优上报。

(二)组织做好有关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请按照属地原则,组织2020年及以前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认真做好评价材料编制工作。请各区市于9月3日前正式行文将评价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请各区市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把握好时间节点,确保高质量完成上述申报和评价工作。对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苏津力,6788790。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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