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二、《通知》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应急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能源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应急发〔2020〕2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聊政办发〔2019〕10号)有关工作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就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补贴发放管理工作联合下发通知。
三、《通知》出台目的
重点在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
四、《通知》重要举措
通知共由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补贴对象。为聊城市辖区内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下同),且已在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参加就业登记。特种作业证书为2019年1月1日之后核发(证件初领证日期需为2019年1月1日以后,不包含复审及换证),发证机关为聊城市应急管理局。
第二部分为补贴标准及条件。我市辖区内企业职工自2019年1月1日(含)之后,初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按照500元/人/证的标准给与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培训补贴所提供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低于以上补贴标准的,以“据实结算”的原则按照实际金额给予补贴。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实名制补贴管理,参加不同培训类别、不同职业(工种)或项目、不同等级培训,每人每年领取补贴不得超过3次(不含高等院校在校生)。
第三部分为补贴申领程序。按照《聊城市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流程及材料规范》执行。符合申领条件的个人(企业)向所参培培训机构提出申领申请,并按照《规范》中的相关要求提交补贴申领材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补贴发放持续到2021年12月31日结束。
第四部分为有关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办好民生实事。二是加强信息审核,建好补贴台账。三是厘清申领主体,如实填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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