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文要求: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各类事故

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全力防范煤矿事故的紧急通知 
青应急〔2021〕157号 
 
各产煤州、县(行委)应急管理局,各煤矿企业及煤矿: 
  2021年8月14日12时许,海北州刚察县西海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柴达尔煤矿发生冒顶事故,目前已有1人死亡、19人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李克强、刘鹤、郭声琨、王勇、赵克志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搜救被困人员,妥善做好伤员救治,并尽快查明原因,依法依规处理;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强化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相关安全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应急管理部部长黄明视频调度指导救援处置工作,提出工作要求,黄玉治副部长和中央工作组紧急赶往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省委书记王建军、省长信长星第一时间就事故救援、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杰翔和省委常委、副省长王黎明在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8·14”柴达尔煤矿冒顶事故损失惨痛,教训深刻,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各类事故,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要立即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学习活动,深刻领会思想精髓,真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两个至上”,进一步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克服因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长期稳定产生的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以更强的手段、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聚精会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8月16日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针对今年以来全国和省内事故暴露问题和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全面分析研判本地区煤矿深层次系统性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分级属地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整治煤矿不顾安全冒险作业、弄虚作假、安全管理混乱、不按规范规程作业、违规分包转包等非法违法问题。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联系包保责任指导制度,进一步压实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堵塞管理漏洞,补齐监管短板。 
  三、各煤矿企业、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持续深入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做到“不漏一面、不漏一巷”。省应急管理厅将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对大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坚决予以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四、各煤矿企业、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要着眼“两个根本”,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入手,全链条、全环节排查、补齐存在的短板,坚决堵住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漏洞,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五、强化停产停工煤矿监管,按照煤矿实际需要,严格对停产停工煤矿下井维修、通风、排水等作业内容、人员做出规定,通过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远程核查、现场核查等手段进行严格监管,对超出整改内容、超过规定人数下井作业,急于复工复产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六、切实落实煤矿防汛安全责任,特别是对停产停建煤矿,严防出现责任盲区。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对存在水患、山洪等灾害威胁矿井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强降雨预警后第一时间停产撤人、紧急避险。要严密关注雨后的滞后效应、累积效应,在极端天气后组织进行全面隐患排查,隐患未排除的严禁组织生产作业。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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