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青科规〔2019〕7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经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且在青岛市科技局备案的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机构。
二、申报条件
《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中第五条至第八条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相关条件。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及其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在“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业务管理平台”(www.qdincu.cn)完成全部数据填报或更新后,申报单位导出市级认定申请表、在孵企业信息表、毕业企业信息表,并在孵化器数据提报中选择“2021年度市级孵化器认定”提报号,点击“获取数据”,最后点击“提报”按钮。
2.纸质材料报送。请申报单位将市级认定申请表、在孵企业信息表、毕业企业信息表以及能够自证符合认定条件的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所在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纸质材料受理前需完成网上申报,且纸质材料内容需与系统数据一致,否则无效。
3.区(市、功能区)审核推荐。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青科规〔2019〕7号)第五条至第八条相关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给予推荐意见并盖章签字,同时填写《市级孵化器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并盖章。于2021年8月3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推荐情况汇总表报送至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53号,青岛科技大学高性能聚合物研究院楼315室)。
四、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创新孵化处
联系人:纪泽慧 联系电话:85911343
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联系人:王文颖 联系电话:18561928806
附件:市级孵化器推荐情况汇总表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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