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攀府发〔2017〕41号)有关工作要求,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会同攀枝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攀医保〔2021〕46号),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明确要求,为支持巩固提升城乡居保待遇水平,逐步扩大医保支付范围,2021年继续提高城乡居保筹资标准。城乡居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统筹考虑我市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待遇保障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确保制度可持续运行,合理确定筹资标准,适当上调个人筹资标准。目前,我市城乡居保个人筹资仍分为两档缴费,为进一步缩小两档差距,渐进、平稳地实现2023年“两档合一”缴费,同时确保城乡居保基金收支平衡, 2022年一档个人缴费标准较上年有所提高。
(二)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攀府发〔2017〕41号)精神,每年缴费标准根据医保基金收支和医疗费用增长情况等因素测算公布,但个人缴费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同期人均最低标准。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筹资标准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每人每年320元。
二、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1.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355元/人.年(一档)和410元/人.年(二档)。
2.为鼓励持续参保,优惠学生儿童筹资,且与低档筹资标准保持一致, 2022年度学生儿童(含大学生)仍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标准征收,每人每年355元/人.年。
(二)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1. 考虑近两年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收支实际情况,经综合测算后确定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补充医疗保险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为25元/人.年,二档个人缴费标准为50元/人.年。
2.参加我市城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含大学生)和16周岁及以下不在校的城乡居民,其补充医疗保险统一按25元/人.年标准缴费。
三、集中征缴时间
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征缴期结束后,除新生儿、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接续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原则上不再接受其他类型人员参保。
四、其他
政府资助参保对象筹资有关问题,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统一安排部署另行通知。
链接: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