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完善地票使用范围和管理的通知(已废止)

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发挥地票改革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的作用,按照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的精神,结合近年来我市地票改革实践,现就完善地票使用范围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地票的使用范围

坚持新增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地票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地票使用范围。在确保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规模不增加、耕地保有量目标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加优化的前提下,在有条件建设区内可以使用地票。

二、切实加强地票的使用管理

(一)在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地票的,区县(自治县)应在每宗地票使用时,编制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平衡方案,参照规划调整程序报批;每年年底市政府依据区县(自治县)地票卖出的数量统一调整区县(自治县)相应的规划控制指标,所涉区县(自治县)负责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落实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

(二)除主城区和区县(自治县)县城城区所在范围以外的市级及以上重点镇实施城镇建设使用地票的,可按使用地票规模的50%配置城镇工矿用地规划指标,按年度完善相关规划调整报批。

(三)各区县(自治县)要切实加大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力度,及时将已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要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

(四)市局建立检查和定期评估机制,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解决运行中的问题,确保规范运作。

本通知发布实施以前,已经使用地票办理征转用的,不适用本通知精神;本通知发布实施后,新增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办理农用地征转用手续时应使用而未使用地票的,应当在土地出让前补充使用等面积的地票。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1.地票使用有条件建设区的流程及相关要求

2.产生地票区县(自治县)规划完善相关要求

3.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平衡方案编制技术要点

4.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平衡方案报批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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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5

附件1

地票使用有条件建设区的流程

及相关要求

一、编报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平衡方案。使用地票的区县(自治县)在报批农用地转用时,需先编制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平衡方案,落实使用地票位置及规模,以区县(自治县)政府的名义上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查。

二、技术行政审查。市国土房管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平衡方案进行技术行政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三、方案报批。由市国土房管局按批次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以渝府地批复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平衡方案。

四、申报农转用。区县(自治县)依据批复的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平衡方案,使用地票办理农用地转用。

附件2

出售地票的区县(自治县)规划完善

相关要求

一、区县(自治县)责任

负责做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将已复垦地块及时纳入变更调查;负责落实规划控制指标,完成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修改工作。

二、规划控制指标调整程序

(一)每年12月,由农村土地交易所向市局提供当年区县(自治县)买卖地票的数量和规划完善建议;

(二)市局编制区县(自治县)规划控制指标调整方案,依法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下达区县(自治县);

(三)出售地票的区县(自治县)依据市政府的批准文件,限期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附件3

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平衡方案技术要点

编制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平衡方案时,应在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明确使用地票的区块,将其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筹专项图层。

一、文本

重点阐明调整的必要性、调整依据、调整的技术方案、保障措施等。

(一)摘要

汇总阐述调整的背景、项目用地的规模及范围、调整前后规划地类及规模、调整前后管制区类型变化及规模、对主要控制指标的影响情况。

(二)调整的必要性

重点阐述项目建设的概况、相关的政策、规划依据、对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等。

(三)调整的依据

重点阐述规划调整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程、市级的各类政策通知、规划等。

(四)调整的技术方案

重点阐述项目用地的规模及范围、基期地类、占用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现状地类及原规划地类的相关情况、项目落实后所涉及用地的规划调整情况、规划空间的来源以及对各类控制指标的影响。

(五)文本附表

××区(县)××乡镇等×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表、××区(县)及××乡镇等×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主要控制指标表。

二、图件

(一)土地利用现状图(1:10000)(以最新的变更数据作为底图);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前)(1:10000);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后)(1:10000)。

三、数据库

以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为基础库,将图形或属性涉及修改图斑以增量形式打包,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筹专项图层,包括土地规划地类调整(TDGHDL_TZ)、项目用地范围(XMYDFW_TZ),并备注为地票落地区域

附件4

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平衡方案报批要件

一、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请示文件(含踏勘说明)。

二、实施城市(镇)规划的提供法定城市(镇)总体规划图及其批复文件;单独选址项目的提供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规划部门选址意见(或规划许可)。

三、听证公告和听证纪要,并附照片。

四、项目建设范围线(西安80坐标的坐标拐点)。

五、其他材料。涉及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应的文件、报告、规划等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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