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手段实施流量劫持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王晨婷)为了制止和预防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

《意见稿》拟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责任编辑:李显杰 )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