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抽查电线电缆15批次,不合格5批次

  【仪表网 仪表下游】 导读:为切实加强生产、流通领域电线电缆、插头插座产品质量的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竟争,优胜劣汰,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的通知》 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5月份开始对泰安辖区内生产、流通领域电线电缆质量进行专家检查和产品监督抽查。
 
  据悉,本次对泰山区、岱岳区、肥城市等市辖区20家经销单位15批次电线电缆进行产品抽检。本次监督抽查检验项目包括导体电阻、绝缘、护套老化前抗张前度、不延燃试验等项目,不合格5批次。
 
  其中标称泰安市岱岳区光彩 某电缆销售中心销售的通用橡套电缆,导体电阻、平均外径、 绝缘最薄处厚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不合格;
 
  标称东平县某机电有限公司销售的铜芯聚氯乙烯阻燃绝缘电缆,导体电阻、不延燃试验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不合格;
 
  标称新泰市某有限公司销售的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扁形电缆,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不合格;
 
  标称新泰市某有限公司销售的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绞型连接用软电线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不合格;
 
  标称新泰市某销售中心销售的铝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扁形电缆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检验依据 GB/T 5013.1 、GB/T 5013.2 、GB/T 5013.3、GB/T5013.4、JB/T10491GB/T2099.1、GB/T2099.3 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执行企业规范的,为经公示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泰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要结合此次通报情况,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宣传,使生产企 业、经营业户对《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有所了解,不断提高质量意识与标准意识。 下一步,各县(市、区)局,市局各直属分局,市局有关业务科室,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要根据《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工作暨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部署会议》精神要求以及《全省电线电缆质量安全“联查联打联治”专项行 动工作方案》,突出对百姓普遍关心和消费投诉突出的商品以及重点工业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站位, 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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