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汽车创始人就“如何看待辅助驾驶普及但事故频发”发表看法

凤凰网科技讯 8月16日消息,今日,威马汽车创始人沈晖在社交平台发文,就“如何看待辅助驾驶普及但事故频发”发表看法。

沈晖表示:

1. L2级别辅助驾驶功能,驾驶员是功能操作主体,也是责任主体。

2. L4以上级别自动驾驶功能,车内无人状态下,操作主体是车辆本身,责任主体当归属主机厂。

3. 我们L4级别无人驾驶功能,当时经过了N轮内部决策会议,最终选择了高频停车场景的原因,就在于相对封闭的环境、相对低速的状态,安全性更高。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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