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城正阳片区中小学招生范围如何划定的?
菁华小学招生范围为:香山路以北(单号)至正舟大桥、峡江大桥,武陵小学招生范围为:香山路以南(双号)至金龙路以北(单号),正阳小学招生范围为:金龙路以南(双号)至青杠界、冯家界,3所小学涉及交界两条道路外的东端、西端均分别直线延长至官河界、城南界。
二、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与往年有何区别?
普通高中招生除保留招收艺体特长生外,全面取消学校自主招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
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读城区学校有哪些招生政策?
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就近免试、对口入学”政策。
(一)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按《黔江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办法》(黔江府办发〔2018〕10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监护人于8月1日—10日(双休日除外)持相关证件到区教委登记(具体登记地点另行通知),由区教委统筹安排。
报名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没有居住证的,务工人员提供本人劳动合同(报名现场查验社保缴纳情况),经商人员提供本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摊位租赁合同、门面照片。
(三)残疾儿童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区教委妥善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及有关部门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
(四)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计划由区教委统一公布,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四、特殊群体入学政策有哪些?
(一)义务教育阶段
1.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黔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2.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二)高中阶段
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20分录取;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5分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8分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在报考普通高中时降5分录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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