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经济开发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219号),根据《钢城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钢城经济开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钢城经济开发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问: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本遵循,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完善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优化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提高机关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开发区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问:主要公开哪些方面的信息?

答:2021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公开:

一是围绕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政务公开。主要是项目建设、双招双引、对外开放、疫情防控、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民生工程、惠企政策等各项政策措施的公开。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客观公布重大突发事件的进展、政府应急举措以及调查处理结果,牢牢把握舆情主导权。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监督反馈等环节具体要求,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是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及时回复社会关切,认真做好市民心声、政府信息公开网等网站网友留言办理工作。对网友留言和投诉咨询做到及时受理、认真处理、及时回复。  

问:主要从哪些方面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障。

一是强化工作指导。健全完善主要负责同志主管、分管负责同志主抓、领导小组成员主推的政务公开推进机制。及时总结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相互学习借鉴,提升全处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政务公开人员发生变动,及时做好交接,保持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设置过渡期,“老同志”做好“传帮带”,“新同志”尽快胜任岗位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三是强化任务落实。各部门根据本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配套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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