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政发〔2020〕10号)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今年以来,按照文件要求,县文化和旅游局对2020年度全县符合旅游奖励扶持政策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审核认定,共有4个单位符合奖励扶持政策,涉及奖励资金共100万元,已于5月份全部兑现,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投资文旅产业的积极性。具体如下:
(一)“新评定为四星级旅游饭店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2020年12月1日,东营华泰孙武湖大酒店被省旅游饭店评定委员会评定为国家四星级旅游饭店,兑现奖励资金50万元。
(二)“新评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2020年12月31日,华泰孙武湖温泉旅游区被市文化和旅游局评定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兑现奖励资金20万元。
(三)“新评定为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一次性给予奖励 15万元”。2020年12月15日,兵圣王酒文化博览园被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定为第三批“山东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兑现奖励资金15万元。
(四)“新评定为省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的,一次性给予奖励 15 万元”。2020年12月4日,红色刘集教育基地被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评定为第二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兑现奖励资金15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旅游重点项目开发、基础设施配套扶持力度,及时兑现旅游扶持奖励资金,鼓励旅游企业做大做强,为全县旅游业发展提供资金和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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