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21〕9号),根据《钢城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问:主要公开哪些方面的信息?

答:2021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公开:

一、凡是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包括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工作目标任务,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二、有关小学招生、初中招生、中考、高考及教师职称晋升等方面的政策及规定。

三、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范围及工作纪律,系统内部评优评先依据、方案、措施、结果,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惠民政策的执行情况等。

问:主要从哪些方面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要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各职能股室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要把政务公开实施情况列入局属各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要做到定期检查,经常通报情况。

三、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把政务公开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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