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城乡水务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进取,主动作为,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及群众需求,以推进水利科学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努力为全区水利发展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水利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

(二)客观真实。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

(三)公开透明。除涉及保密规定以外,全局所有工作对外公开,做到工作计划和措施透明、工作过程透明、工作结果透明。

(四)注重实效。政务公开工作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五)方便公众、有利监督。政务公开应当方便公众办事,便于公众知情,利于接受公众监督。

(六)推进工作。建立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不断纠正存在的问题,推进单位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政务公开内容,严格落实工作职责。按照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细化分解公开内容,形成条目式公开目录,结合区政务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目录,形成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清单,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清单公开相关内容。

(二)夯实政务公开基础,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一是结合水利业务工作实际及重点任务等,制定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规范水利领域政府开放活动。二是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各科室主要负责本科室主动公开内容的审核、更新和依申请公开处理等相关工作,并依法从严界定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审核把关、对外发布等相关工作。

(三)提升政策解读实效,完善政策解读工作。局机关出台重要政策时,牵头科室要认真做好文件解读和材料起草工作,除涉密文件外,原则上都应及时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一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及局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高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应加强舆情研判,积极主动与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等部门联系沟通,及时传递权威信息,保持正确舆论导向,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畅通“12345”热线等政策咨询渠道,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多样化传播方式,多运用微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履行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作用,加强政务公开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强化督查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及时督促相关科室进行落实整改。

(三)加强业务培训。及时向局系统传达最新相关政策,先进经验。切实改进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科学性、实效性,合理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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