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的指导意见》(发改就业〔2020〕19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绵阳市公共实训基地作用,拓展实训业务范围,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点面结合、精准有效、机制健全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网络,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更好地为我市产业发展服务,经研究,拟建设一批绵阳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简称“分基地”,下同)。现就分基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在绵职业院校(含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院所、企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可申报分基地。申报单位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备开展技能实训和技能评价所需的固定场地、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二)实训项目具备自身特色,原则上不与绵阳市公共实训;
(三)基地现有实训项目重叠;
(四)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培训师资、考评人员等,其中培训师资和考评人员中专职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分基地项目负责人应由申报机构副职及以上人员担任。
二、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拟申请建立分基地的单位,向市公共实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绵阳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机构由其主管单位申报。
(二)资格审查。市公共实训基地对申报资料初审,并组织相关专家对初审合格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三)公布名单。市公共实训基地将实地检查验收合格的申报单位报市人社局审定。市人社局将审定的分基地名单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统一公布,并发放备案通知。
三、申请时间
分基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
联系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严光;联系电话:0816-2332298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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