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府办发〔2021〕122号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8日
城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标准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明确、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规划
(一)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全县经济发展全局的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区域布局规划。
(三)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片区建设及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
(四)其他全域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二、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一)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教育、文化、养老等基础民生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营商环境、市场监管、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四)开发利用、保护重要的土地、山林、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和重要的文化遗产、遗址等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改革创新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政府重大投资、重大资金安排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一)本县重要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重要标志性景观建设项目,大规模的城市改造建设或重要街区、路段的改造建设项目。
(二)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编制,政府举债、融资等计划、事项。
(三)重大国有资产和非国有资产收购,重大国有资产出售、报废及债权债务核销等事项。
(四)重大政府性资金资产向市场主体入股事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五)县属国有企业的改制、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转让资产、产权、股权致使不再拥有企业控股权等重大决策事项。县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注册资本金、人员总额等重大事项变更。
(六)其他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政府重大投资、重大资金安排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
四、其他重大事项
(一)县政府工作报告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实行政府定价,且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三)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者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重大行政决策及其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的事项。
(五)县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六)县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五、各相关单位在每年3月底前向县政府申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县政府综合申报情况制定当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联系人:县司法局,联系方式:59222404)
六、凡是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有关规定的程序实施。
七、本目录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八、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城口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系统工程规划纲要 | 县林业局 |
2 | 城口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县民政局 |
3 | 城口县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业“十四五”规划(包含扩大对外开放和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 | 县商务委 |
4 | 城口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 县交通局 |
5 | 城口县新型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规划 | 县经济信息委 |
6 | 城口县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 | 县教委 |
7 | 建设城口县危险废物收存处置中心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8 | 城口县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县发展改革委 |
9 | 城口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县发展改革委 |
10 | 城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县发展改革委 |
11 | 城口县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计划扶持政策(2021年) | 县农业农村委 |
12 | 城口县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方案 | 县发展改革委 |
13 | 城口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县财政局 |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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