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的通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责令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的通知

晋应急函〔2021〕143号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0日,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34号),现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从即日起停止生产进行整顿,时间不少于1个月。由你局负责落实,并派驻2名以上人员现场盯守,负责监督该矿进行整顿,严禁其从事井下采掘作业。

二、要加强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三、整顿结束后,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的规定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请你局按以上决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0日

扫码在手机端打开页面
版权声明: 转载本网站原创作品,需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得擅自修改标题。若违反本声明,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编辑:张莹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