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关于《莱芜区全面建立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被非法侵占和破坏,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莱芜区工作实际,全面建立“田长制”。

一、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以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为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实行耕地管控、激励多措并举,形成各级各部门密切合作、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鲁办发电[2020]133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发〔2020〕11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田长制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21〕6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莱芜区全面建立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共分三个方面内容:总体要求、工作内容、保障措施。总体要求介绍了《方案》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对各级田长设置、职责分工进行了说明。保障措施对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完善激励机制、强化宣传引导进行了说明。

 

莱芜区自然资源局  

张健强  

相关文件: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区全面建立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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