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2021)》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园区统计部门,市局各科(室、队、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2021)》(以下简称《质量框架》和《业务规范》),进一步加强统计全过程质量管理,统一规范统计业务流程,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不断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结合“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年”活动内容,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学

国家统计局新《质量框架》和《业务规范》的发布,既是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流程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制度保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带头学、全员覆盖学”,确保学深悟透《质量框架》《业务规范》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将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流程规范管理理念贯穿于研究工作、制定制度、实施调查、开展评估、分析报告、督促检查、执法监督等各方面,以此夯实基础、促进改革、推动发展。

二、强化责任,靶向质量管控

要强化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新《质量框架》,深刻领悟统计质量评价标准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适用性、经济性、可比性、协调性、可获得性”等九个特性,重点把握统计质量全过程控制的“确定需求、调查设计、核准备案、任务部署、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评估、数据公布与传播、统计分析、项目评估”等十个环节,注重抓好“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完善统计体制机制、规范统计制度方法、优化统计资源配置、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弘扬质量为核心的统计文化”等七项保障措施。各地、各科(室、队、中心)要围绕新《质量框架》要求,结合实际完善统计质量管控和数据评审有关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全过程质量管理在全市统计工作中的落实落细。

三、坚持标准,规范业务流程

认真贯彻执行新《业务规范》,按照统计调查业务全流程“确定需求、调查设计、核准备案、任务部署、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评估、数据公布与传播、统计分析、项目评估”等10个主要环节46个重要节点的规范要求,改进工作流程,指导工作实践,完善统计业务流程规范有关制度机制,切实提高专业化统计能力水平,着力构建全市统计业务全流程规范体系。

附件:1.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

2.统计业务流程规范(2021)

遂宁市统计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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