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店区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选聘白福萍等30名同志到我区企业挂任“人力资源副总”的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招引的工作要求,为我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助力我区经济和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选聘高校教师到我区企业挂任“人力资源副总”,充分发挥其“就业引荐人”作用,加大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来张店就业创业,为全市“人才强市”战略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实施方式
按照《关于聘请高校优秀人才到我市企业挂任“人力资源副总”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在面向全区四强及重点企业充分征集人力资源副总需求的基础上,经过校企教师三方充分对接,现决定选聘白福萍等30名同志到我区企业挂任“人力资源副总”。
三、工作生活待遇
接收单位每月为“人力资源副总”提供生活补助、交通费用等不少于1000元。市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对“人力资源副总”进行补助。
解读人: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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