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 题: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 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胡璐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为何要发布这一意见?意见提出哪些重要举措?将如何落实?记者6日采访了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
问:为何此次专门出台这一意见?
答: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是关乎群众生活、物价稳定、农民增收的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猪稳产保供。
新世纪以来,我国生猪生产出现了5次较大波动,尤其是最近一次,生猪存栏量和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而且叠加非洲猪瘟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恢复难度很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目前生猪生产已恢复,猪肉市场供应相对充裕,价格明显回落。但也要看到,生猪产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依然不牢固。
近一个时期,猪肉价格回落较快,生猪养殖出现亏损,养殖场(户)发展生产积极性受挫。基层反映,2019年出台的深受养殖场(户)欢迎的用地、环保和保险等政策有收紧趋势,一些地方在政策上“急转弯”,可能会进一步放大市场不景气带来的影响,再次造成产能大幅下降,加上养殖成本上升和非洲猪瘟疫情的不确定性,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任务十分艰巨。
出台意见,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巩固生猪产能恢复成果,构建稳产保供的长效机制,稳定和延续长效性支持政策,建立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防止产能大幅波动,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目标和举措?
答:意见共分为5部分17条,明确生猪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发展目标,强调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突出生猪产能调控的关键措施,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猪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提出,用5年至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
为此,意见提出四方面主要措施:
一是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生猪贷款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相关贷款按程序纳入政策性业务范围。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并扩大生猪收入保险。深入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
二是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把住能繁母猪这个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的“总开关”,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建立异常变化自动触发调控机制,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
三是完善生猪稳产保供综合应急体系。建立生猪产业综合信息平台,强化全产业链监测预警,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控,加强猪肉储备调节,科学引导猪肉进口节奏。
四是持续推进生猪产业现代化。协同推进规模养殖场和中小养殖场(户)发展,建设现代生猪种业,优化生猪屠宰加工布局,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问:目前生猪生产恢复和猪肉市场供应情况如何?
答:与之前相比,本轮“猪周期”产能降幅之深和价格涨幅之大前所未有。农业农村部监测,产能低谷时能繁母猪和生猪存栏均同比减少了40%左右,2020年2月第4周猪肉价格同比涨幅165%。
但政策支持力度之大也前所未有。中央明确了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的要求,有关部门密集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养殖用地、环评和信贷等政策取得重大突破。针对生猪产能严重下滑的严峻形势,农业农村部连续三年把恢复生猪生产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综合施策,全力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
在此推动下,生猪生产快速恢复,从严重滑坡到恢复正常大约用了一年半的时间,而以往“猪周期”恢复时间平均2年。一大批高水平的规模猪场快速崛起,一批中小养殖户改造提升步入规模养殖行列。2020年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7.1%,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
目前,生猪生产已恢复。据国家统计局统计,6月末全国生猪存栏量4.39亿头,恢复到2017年年末的99.4%,其中,能繁母猪存栏量4564万头,恢复到2017年年末的102.1%。上半年猪肉产量2715万吨,同比增长35.9%。7月份最后一周,全国集贸市场猪肉价格为每公斤25.93元,比本轮“猪周期”最高价(2020年2月第3周)低33.71元。猪价回落,养殖利润持续收窄,不少养殖场(户)加快淘汰低产母猪,优化猪群结构。
下半年是猪肉的消费旺季,受生产增长惯性影响,肥猪出栏也会有所增加。综合判断,猪肉市场供需在一定时期内会维持基本平衡。
问:农业农村部将如何落实好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
答: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长效机制,满足消费者猪肉需求,使养殖者有合理盈利。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和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重点推动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财政、金融、用地、环保等长效性支持政策。
二是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加强财政保障和金融服务,加大稳产保供、转型升级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扩大生猪收入保险。
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生猪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和供应情况。建立生猪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会商和解读产销形势,引导生产主体合理调节产能,更好适应市场形势变化。
四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力支持养殖企业转型升级,特别是要加强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推动龙头企业以大带小、协同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面向中小养殖户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加快建立现代化的生猪养殖体系、疫病防控体系和加工流通体系,促进绿色循环发展,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水平,推进生猪产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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