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垫小二”营商环境品牌,推动利企便民措施落地见效,根据《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3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窗综办”工作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号)精神,出台《垫江县政务服务“一窗综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二、运行模式
在各级政务大厅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综办”运行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
三、工作目标
2021年11月1日起,启动政务服务“一窗综办”改革试运行;2021年12月31日前,正式运行。
四、实施范围
30个部门的864项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204项公共服务事项列入第一批“一窗综办”改革实施范畴。
五、窗口设置
分领域综合窗口:1.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税务服务、不动产登记、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公安事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婚姻登记综合窗口;2.在各分中心设置人力资源和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社保中心、司法中心、医保中心、车管中心综合窗口;3.在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结合实际设置综合窗口。
无差别综合窗口:将县档案局、县新闻出版局等20个单位,477项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办理。
六、运行机制
1. 统一运行模式。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
2. 统一网上办理。通过“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办理。
3. 统一受理标准。按《垫江县“一窗综办”事项受理材料标准化手册》进行受理。
4. 统一职能职责。按“一窗综办”要求,各单位依据统一的职能职责,各司其职。
七、运行保障
1. 落实“三集中、三到位”。
2. 部署“一窗综办”系统、完善政务大厅功能布局。
3.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指导。
4. 组建“一窗综办”窗口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及经费配套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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