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名称:《关于印发的通知》
二、核心内容:规范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申报、评价、管理等。
三、适用对象:在本省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和工业园区
四、申报程序和所需材料
(一)申报程序
拟申请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的单位应当按照省级地方标准开展自我评价并履行相应民主程序。每年6月底之前将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二)申报材料
1.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
2.创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表/创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价表
3.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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