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坪坝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及小微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材料

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沙坪坝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及小微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及小微工程项目发包管理。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发包管理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文件制定背景

1.202011月,十二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发现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疏漏,廉政风险较大,需完善小微工程项目发包管理规章制度。

2.20186月,由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农水局联合发布的《沙坪坝区限额以下国有投资工程项目竞争性比选管理暂行办法》(沙发改〔2018427号)已到期,需重新进行修订。

(二)文件制定主要依据

1.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系列文件由13个类别管理办法组成,其中包括《重庆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

2.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印发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95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中介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3号),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且未达到招标限额的中介服务事项应当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二、文件制定过程

在征求了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沙坪坝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及小微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送审稿),在取得了区司法局审查意见书后,经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和区十二届区委常委会第168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新增加5万至50万元项目管理内容

按照十二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建议书和对共性问题分析,将5万至50万工程相关项目发包纳入管理范围。

(二)取消了邀请竞争性比选的发包方式

针对原50万至200万工程施工类项目、50万至100万与工程相关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项目邀请竞争性比选发包方式未充分体现市场竞争性,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取消了邀请竞争性比选发包方式。

(三)增加公开随机抽选发包方式

按照十二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建议书建议,兼顾小微工程项目发包活动的效率和公平性,增加公开随机抽选的发包方式。与之配套增加随机抽选交易系统建设和服务商库实行不良行为量化记分动态管理。

(四)调整服务类项目发包方式

按照渝府办发〔202095号文件精神,调整服务类发包方式为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选取服务提供商。

(五)重新确定了比选和抽选的限额标准

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拆除、修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及其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采用随机抽选;200万元及其以上,400万元以下的采用公开竞争性比选。

重要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及其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采用随机抽选;100万元及其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采用公开竞争性比选。

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下的应当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选取服务提供商。其中5万元及其以上,50万元以下采用随机选取的方式;50万元及其以上,100万元以下采用竞价选取的方式。

(六)明确了监督职责分工

对照《重庆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调整内容,区公管局负责指导协调限额以下项目发包活动,具体负责制定、修订管理制度,服务商库建设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内限额以下项目发包活动实施监督并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受理入库申请,按行业管理要求进行推荐。

四、本文查阅途径

本《发包管理办法》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2021423日联合印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询。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20216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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