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通知

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1〕6号
 
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本轮污染将于2021年1月25日结束。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自府办函〔2019〕79号)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021年1月26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请你们按要求持续抓好八大攻坚行动,确保完成攻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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