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市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纳入医疗救助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19年,为切实履行医疗保障职责,市医疗保障局对扶贫开发部门核实的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医疗费基本情况开展了深入研究。对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进行了评估。明确了加强医疗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衔接,有针对性地实施制度性保障,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
二、政策依据
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由扶贫开发部门按程序认定。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五章、省政府《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第五章关于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的有关规定,可以将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作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纳入医疗救助,实施救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三、主要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将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纳入医疗救助。
(一)资助参保。资助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为个人低档缴费标准的50%,确保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二)住院救助。将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普通疾病和重大疾病救助范围,待遇标准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办理,并随医疗救助政策调整逐步提高。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施医疗救助“一单制”结算,享受有关待遇。
(三)为有效保障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医疗救助待遇落实,医疗保障与扶贫开发部门定期交换数据,做好人员身份标识,实施信息化管理。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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