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实施细则》和《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实施细则》。现就两份文件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核电厂操纵人员是在主控室操纵控制系统的运行人员,是对核电安全稳定运行具有关键作用的重要岗位,由国家组织考核并颁发执照。伴随着我国核电事业起步与发展,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工作走过了30年不平凡的历程,建立了一套严格规范的人才培养和考核体系,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操纵人员,为保障核电安全运行、促进核电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0年底,我国12个在运核电基地持照操纵人员共2654人,其中操纵员1009人、高级操纵员1645人。
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全国核电厂操纵人员的执照考核工作。核电厂营运单位成立考委会,负责所在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的实施。操纵人员申请者需经过2-3年培训并依次通过现场考试、模拟机考试、笔试、口试后,方可申请执照资格。为推进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对与操纵人员行为和技能考核密切相关的现场考试和模拟机考试,资审委秘书处于2014年和2016年先后发布《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实施导则(试行)》和《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各核电厂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对规范现场考试和模拟机考试发挥了积极作用。试行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评分标准不够详细,二是对考官的资格要求较宽泛,三是重操作结果,轻行为规范等。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和模拟机考试,组织行业专家对文件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两份细则主体结构相同,详细内容根据考试特点和侧重点不同具体制定。第一章总则,介绍了编制依据,明确了适用范围;第二章考试准备,规定了试题开发人员和考官资格、相关人员的主要职责、考试的内容和范围以及试题编制要求等;第三章考试实施,规定了考试实施的流程、相关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规范和保密要求等;第四章考试评判,规定了评价准则、分数统计规则和合格标准等;第五章考试记录,规定了成绩单、试题编校审记录等过程性文件应保存的年限;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实施期限等。
现场考试细则主要改进为:一是更加侧重考核现场相关的综合能力。明确以现场系统和设备的在线、隔离和故障处理为主,生产运行管理为辅,让现场考试回归现场操作的本质。解决试行中现场考试较多地考核生产运行管理知识,与部分口试试题重复的问题。二是将考试场景由“2个行政场景+1个现场操作”修改为“1个综合场景”。采用综合性场景,更符合生产实际,避免场景设计机械化、碎片化。三是进一步完善评价准则和细化打分要求,要求考官强化对考生操作过程打分,评价更全面客观。
模拟机考试细则主要改进为:一是进一步明确和提高对模拟机考官的任职资格要求,由“具有丰富的运行和模拟机教学经验”修改为“具有对应堆型一年以上的运行经历或两年以上的模拟机教学经历”。二是细化试题开发要求,要求试题能够全面评价操纵人员密切监视、精准控制、保守决策、团队合作和知识掌握五项基本岗位能力。三是制定详细打分标准,要求考官强化对考生操作过程打分。四是将考生的行为规范纳入考核范围,对不规范的行为,即便没有引发后果,也要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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