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方案

   2020 年 12 月 26 日,国务院公布了《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2月 8 日、3月16日和3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分别下发了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为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细化落实通知要求,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落地见效。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学习培训

  1.将《条例》“搬上”市政府常务会。利用在市政府常务会上汇报进一步优化督查工作流程的契机,或在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讲座上,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宣讲《条例》。(4月下旬完成)

  2.将《条例》“引进”政府办公室的“大讲堂”。市政府督查室利用办公室“学习大讲堂”的机会,在办公室内部开展学习宣讲。(4月下旬完成)

  3.将《条例》“请上”辅导报告会。组织召开《条例》宣讲辅导报告会,邀请省政府相关领导、专家进行讲解,组织全市督查系统及分管领导学习培训。(4月下旬完成)

  4. 将《条例》列入市直部门的学习计划。市直各部门要将《条例》学习纳入单位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学《条例》、用《条例》主题日”活动,并对学习培训情况做好留痕,市政府督查室将抽查学习贯彻情况。(4月20日前完成)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各个层面的学习培训,促使从事督查工作的同志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确保深入理解条文内容,准确掌握和执行各项规定,并运用到日常督查工作中。

  (二)广泛宣传知晓

  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1.联系市级政府网站主管部门,将《条例》放到政府门户网站主页相关栏目的头条位置。(3月下旬完成)

  2.联系市级新媒体,在《潍坊日报》《潍坊发布》等媒体发布《条例》。(4月中旬完成)

  3.在市级政务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学习宣传《条例》标语。宣传语可采用:(1)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2)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效能。(3)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4)深入贯彻《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狠抓各级决策部署落实。(4月下旬完成)

  (三)抓好督促检查

  1.市直各部门要对照《条例》,全面梳理与之有关的政策文件和年初提报的督查计划,及时修改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内容,抓紧纠正与《条例》精神不相符的做法,形成自查报告,并抓好整改。(4月20日前完成)

  2.市直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条例》执行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抓紧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督查室将对上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年底前完成)

  3.市政府督查室将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到部分县市区、市直部门开展实地督查、座谈交流。(年底前完成)

  三、强化保障

  1.统一思想。《条例》是我国政府督查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为政府督查工作提供了遵循,对于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督查工作效能,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2.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深入推进。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重要问题情况要亲自听取,办公室负责同志要加强具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学习、抓贯彻、抓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狠抓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3.周密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制定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的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形成贯彻落实专题报告,确保《条例》深入人心,起到应有的效果,进一步提高《条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于4月20日前,通过公务邮报市政府督查室,邮箱:szfdcs@wf.shandong.cn,联系电话:8789860。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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