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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单位):
《简阳市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9年本)》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清单,认真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单位)不得行使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应调整责任清单,按照程序向社会公布。
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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