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解读文本
一、《划分方案》相关政策、依据
(一)政策依据。按照《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通知》(成污防“三大战役” 办〔2020〕11号)文件要求,郊区新城县(市)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20年年度目标考核。
(二)法律依据。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规定“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 5 年调整一次”。
二、《划分方案》的主要内容
《划分方案》共有4条3500余字。主要内容为:一是对蒲江县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确定划分范围为:蒲江县鹤山街道和寿安街道建成区(含蒲江工业集中发展区和寿安工业集中发展区)。二是对蒲江县划分区域内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确定。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要求,结合蒲江县实际,将划分范围内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4类(无0类声环境功能区)。三是对声环境功能区实施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环境噪声限值执行;4a类与4b类功能区相互重叠时,重叠区域按照4b类功能区执行;本划分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划分方案》制定过程
(一)征求意见情况。蒲江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20年10月30日、12月4日向相关单位、相关镇(街)发出征求意见稿,共收到修改意见0条。2020年11月4日—12月3日,在蒲江公众信息网就《划分方案》内容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1条。
(二)风险评估情况。2020年12月,县委政法委对《划分方案》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且风险可控,可以实施。
(三)合法性审查情况。2020年11月、12月,四川广定律师事务所和县司法局对《划分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解读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解 读 人:徐自良
联系电话:13688054987
相关链接:蒲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蒲江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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