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巴中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解读《巴中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


巴科发〔20205

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巴中银保监分局、市绿色农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各县(区)教科体局、发展改革局: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科社〔2019〕3号)精神,制定了《巴中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经市委深改委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巴中市科学技术局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2日

巴中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

为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9〕689号)及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科社〔201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支撑生态文明建设,以解决资源环境生态领域突出问题为目标,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推进绿色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形成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产业发展贯通融合的绿色技术创新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年产值过亿元的优质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5家,引进优质绿色技术创新企业3-5家,培育绿色技术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形成市级以上绿色技术创新成果6项,争创国家级绿色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区1个、国省绿色技术研究中心1-2个,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基础能力不断提高。

二、培育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

(三)强化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支持市内重点企业争创国省绿色技术研究中心和承担国省市重点绿色创新项目。积极组织市内企业参加国家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和省级相关行动。按照国省绿色技术创新企业认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企业认定及宣传工作。

(四)激发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绿色技术创新活力。

健全科研项目、科技人才和科研机构评价激励机制。支持职业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按相关规定,依法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科技型企业兼职从事绿色技术科研成果转化活动、离岗领办创办绿色技术科技型企业,并依法依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

支持市内重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力量依法依规建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并分领域、分类别建立专业绿色技术创新联盟,联合开展绿色技术攻关。实现人力资源、技术资本和金融资本相互催化、相互渗透、相互激励。

(六)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建设。

支持巴中经开区争创国家级绿色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区,支持各区县产业园区争创省级绿色技术创新基地。探索建立市级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制定相关评估考核激励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绿色技术众创,在创新资源集中的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基地建立绿色技术众创空间。支持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中试公共设施。统筹建立科技资源服务共享平台,加强绿色技术交易中介机构建设,积极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第三方检验检测、研发设计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

(七)培养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人才。

在市绿色农业创新发展研究院、通江银耳科研所、南江黄羊研究所、马铃薯研究所和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建立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围绕四大主导特色产业和环境生态领域,加强绿色技术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到2025年,培养绿色技术创新创业人才100名,培育一批专业化的绿色技术创新“经纪人”。

三、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

(八)强化绿色技术创新转移转化综合示范。

采用“园中园”模式,在巴中经开区、各区县工业园区开展绿色技术创新转移转化示范,推动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向绿色技术创新集聚区转变。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推广应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新技术。积极创建国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推进水利绿色治理技术成果转化。

(九)开展绿色技术创新转移转化重大活动。

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活动,通过参加国省绿色技术创新比赛、投资大会、创业路演和创新成果推介会、交易会等服务活动,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创业者与投融资机构对接。通过全国“双创”周、节能宣传周、“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等平台,广泛宣传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和典型案例,促进绿色技术创新知识传播,营造绿色技术创新氛围,提高全民绿色技术创新意识。

(十)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

综合考虑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积极落实国省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在采购文件中载明。鼓励国有企业、其他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

四、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

(十一)强化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

健全绿色技术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强化绿色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应用、产业化各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相关职能部门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联系机制、公益服务机制、工作联动机制,开展打击侵犯绿色技术知识产权行为专项行动。建立绿色技术侵权行为信息记录,将有关信息纳入全国公共信用共享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能力。

(十二)加大绿色技术创新财政支持力度。

储备包装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项目,积极争取国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加大市、区县财政绿色技术创新投入,每年遴选推荐一批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纳入市老区振兴发展基金和各类创业投资基金支持范围。

(十三)加强绿色技术创新金融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绿色技术创新信贷管理制度,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降低绿色技术项目的授信门槛。鼓励保险业机构针对绿色技术创新和应用的特点开发保险产品。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融资,提升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力。

五、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对外开放合作

(十四)深化绿色技术创新交流。

抓住国家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与成渝地区深入开展绿色技术创新的合作交流。组织参加西博会、科博会、国际十大最佳节能技术和十大最佳节能实践(“双十佳”)评选和推广等重大活动,引进先进绿色技术创新经验,推动我市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先进绿色技术研发,促进绿色技术交易和转移转化。

(十五)加大绿色技术创新对外开放。

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鼓励绿色技术持有方通过技术入股、合作设立企业等方式,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支持巴中经开区、各区县工业园区建设对外合作,促进绿色技术推广运用。

六、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协调和评价。

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部门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查找问题,推动落实绿色技术创新相关工作。各区县、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衔接,切实落实各项任务措施。按照国省绿色技术创新评价体系,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政策落实评估与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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