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市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解读

        为规范我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自贡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印发了《自贡市市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结果运用办法》)。现就制定《结果运用办法》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结果运用办法》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办发[2015]58号)关于“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包括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的要求,以及细化中央七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号) 关于审计结果运用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由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经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讨论修改后印发施行。《结果运用办法》共十六条,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对提升我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起到推动作用。
        二、什么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指审计机关根据国家、省、市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后,依法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中反映的内容及事项。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是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国有资产监督等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的部门,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作出表彰奖励、目标考核、选拔任用、干部监督、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决定时,将审计结果纳入依据之一。
        三、《结果运用办法》的领导机构及实施部门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负责统一协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编办、财政、人社、国资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实施。
        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质量管理和控制,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加强对审计信息的综合分析,提高审计报告的实用性,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可信、可用、可靠;在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后,及时提供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评价客观的审计结果。
        四、审计结果运用有哪些具体要求?
        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人社、审计、国资委、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运用。
        (一)要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管理监督体系,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档案,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根据领导干部承担的责任不同分别给予提醒或函询、诫勉,对需要问责的,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并进行组织处理。
        (三)对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内容。
        (四)对审计结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作为采取有关措施和完善有关制度的依据。
        (五)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审计机关要依法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将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六)强化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要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将处理处罚执行情况及正海结果报告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在一定范围以适当方式公开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