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积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促进雨城区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及建筑业健康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现就促进雨城区中心城区(不含草坝镇、多营镇,下同)房地产市场及建筑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容缺办理相关规划和建设许可手续
已签订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合同的建设单位,可凭《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资料及已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票据,先行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新出让土地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凡在2020年12月底前新出让开发建设用地,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对已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50%土地出让价款的,受让人报经土地出让人同意后,可按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比例和规划设计要求,分期申请办理50%的不动产登记。剩余土地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
对已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土地出让价款的房地产项目,可同意按照缴款与建设总面积比例开展房屋预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资金40%以内可用于缴纳剩余未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合理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节点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在申办施工许可时,开发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缴纳确有困难,可向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一年内缴清。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五、强化落实纾难解困税收支持政策
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及时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及时准予延期缴纳税款。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2020年2月起至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撤销当月期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六、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持续落实国家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加强对重点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的资金监测分析,防止房地产信贷风险。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与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合作,推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雅安中支、各商业银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对一线医疗防疫人员及购房困难群体给予支持
从本政策执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雅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疫一线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机构人员在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不含购买定向限价商品住房、人才房等定向销售的住房,下同),参与市内防疫一线工作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享受补贴的人员与卫健部门确定的新冠肺炎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机构人员一致;参与援助湖北省防疫工作的给予400元/平方米补贴。每名人员享受一套补贴政策,夫妻双方都属于补贴范围的只享受一套补贴政策。
对在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棚改购房户等购房困难群体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额度为200元/平方米。
上述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在购房人缴纳契税后申请发放。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另文制定。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自身条件,按照自愿原则再对购房人员给予购房总价1%-2%的购房优惠。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八、优化提升房地产开发建设服务环境
在资料齐全前提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1个工作日办结。加快房地产开发项目周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机制。积极协调化解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开发、建设、销售及房屋交付等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级相关部门〕
九、优化保证金缴纳方式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畅通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渠道。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差异化缴存”办法,企业通过“保证保险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文件内已明确时间的条款除外)。各县(区)可参考本措施制定相关政策。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日
咨询电话:0835-2352628 地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原市房管局)雨城区东城街道少年宫路70号平安通讯城内。
关于《积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雨城区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及建筑业健康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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