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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35号)规定,现将考试合格标准通告如下:
2018年度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2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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